書名:弒警犯-馬丁.貝克刑事檔案09

原文書名:Polismördaren


9789863598213弒警犯-馬丁.貝克刑事檔案09
  • 產品代碼:

    9789863598213
  • 系列名稱:

    馬丁.貝克刑事檔案
  • 系列編號:

    0EMB0009
  • 定價:

    400元
  • 作者:

    麥伊.荷瓦兒/培爾.法勒
  • 譯者:

    柯翠園
  • 頁數:

    440頁
  • 開數:

    14.8x21x2.6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00806
  • 出版日:

    20200806
  • 出版社:

    木馬-遠足文化
  • CIP:

    881.357
  • 市場分類:

    小說,散文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文學類
  •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卡斯帕,上車!」那男人彎起左手肘,槍身就靠在臂彎處,仔細瞄準。
瞄準什麼?這個問題很多餘。
一顆子彈掠過距離耶羅夫森的臉部不到一呎的柏油路面,
同時,他聽到背後一聲槍響。
另一個混蛋也在對他開槍嗎?耶羅夫森閉上雙眼。
他沒看到一生的掠影飄過眼前,只是想著:我就要死了……

十月十七日,空氣中微微帶著早秋涼意。席布麗・莫德二十七分鐘前上了車。如今,她已成為一具被人棄屍密林泥塘裡的屍體。
馬丁・貝克和柯柏離開斯德哥爾摩,來到瑞典最南端,協助調查席布麗・莫德的失蹤疑案,卻赫然發現,席布麗・莫德的鄰居,正是當年「羅絲安娜案」的兇手!
嗜血媒體開始紛紛湧進小鎮,追蹤此案。然而,就在偵查苦無進展之際,警方和媒體的關注焦點,卻因一起事件而轉移——
十一月十八日,一場攔車臨檢出乎意料發展成警匪槍戰。匪徒一人中彈身亡,另一人駕車逃逸,巡警更是一死三傷。潛逃的年輕匪徒成了媒體口中的「弒警犯」,是全國警方極力緝捕的目標。
但席布麗・莫德遭殺棄屍,與這名弒警犯又有何關聯?

迷向的愛欲往往會發展成全盤崩毀的悲劇,無以復返。
在所謂的「良心」面前,殺人者餘生是否就該背負著罪愆,難以前行?
一個失落的靈魂能得救贖,有時,仰賴的正是人性裡那微微發亮的善意……

★ 暢銷全球半世紀,系列銷量突破千萬冊,開創北歐犯罪小說風潮之始祖。
★ 俐落流暢,影像感十足,跳脫古典推理窠臼,寫實反映社會及深層人性。
★ 國際中文版全新修訂,推理經典傑作重現,犯罪推理迷及影劇愛好者必讀。

作者簡介


麥伊・荷瓦兒 & 培爾・法勒
Maj Sjöwall (1935—2020) & Per Wahlöö (1926—1975)
瑞典作家,創作二人組。荷瓦兒與法勒的合作始於兩人於一九六二年偶然相識,法勒當時已是小有名氣的新聞記者,荷瓦兒亦從事相關工作。
在共同創作「馬丁・貝克刑事檔案」系列小說之初,兩人便決定以十本、而且也只寫十本作為完整概念的呈現。「馬丁・貝克刑事檔案」系列十部作品的情節各自獨立,但又有巧妙牽繫;各作皆為三十章,由兩人各自撰寫一章、彼此相互接續的方式進行,當中的結合及轉折可謂天衣無縫。
荷瓦兒與法勒這段獨特的共同創作關係,在一九七五年法勒因胰臟問題病逝而告終,但這對獨特的創作搭檔在這十三年裡的無間合作,已為後世完整留下一系列堪稱經典與傳奇的推理傑作。

譯者簡介


柯翠園
台中人。曾任東海大學外文系講師,一九八一年旅居美國,歷任《太平洋時報》專欄作家及《台灣公論報》生活版主編。譯有《情婦法蘭德絲》、《眼中的獵物》、《魔幻城堡》、《空中的城堡》等書。

書籍目錄


・編者的話
・導讀—馬丁・貝克的喜歡與厭惡
・馬爾摩周邊區域圖
・弒警犯

推薦序/導讀/自序


導讀
馬丁.貝克的喜歡與厭惡——關於《弒警犯》
關於「故事的重啟」,這些年我們已見到太多也再熟悉不過,至少漫威旗下一票超英雄角色電影上映後才讓人驚覺台灣有那麼多把美漫掛在嘴邊的書迷粉絲,丹尼爾克雷格主演的最後一部007延宕多年終於要推出始細數情報員龐德竟是如此有血有肉,就連至今全球疫情尚不見樂觀的Covid-19都勾起大眾對流行性傳染病多點學習探究的好奇,於是我開始思考,事隔十五年後在台灣重出馬丁.貝克刑事檔案系列的意義為何——不是因為作品續約、改編影視上映、銷售達某個亮眼數字所以換個封面再推一波,或是為了召喚老書迷收藏因此推出印刷裝幀與原版不同的愛藏版,而是另一間出版社重新修潤譯文、找到不同的編輯定位,要與新一代的讀者對話。
其中,可能唯一用了舊瓶裝新酒的,就是聯繫上寫過舊版《弒警犯》的我撰一篇新的導讀文。
請容我先不厭其煩地重提一次:近半個世紀前,一對瑞典寫作搭檔決定花十年時間寫十本系列犯罪推理小說,主角是帶領團隊集體辦案的高階警官,援引實案、挑戰古典推理題材、採寫實筆法細述警界運作實況與社會樣態云云,利用不同的敘事架構突顯該集故事的張力,又用隨時間遞嬗的人物事件相互串接,讓這十部一系作品站穩推理史上的經典地位。
或許會問,現在的你為什麼要閱讀這套書呢?會不會擔心內容早已過時,不像新拍的電影能把故事重組、找當紅炸子雞演員編劇導演外加鋪天蓋地的媒體行銷攻占大眾的眼球?思來想去,我只找到一個適合談這本《弒警犯》也能概括全系列的理由:讓我們來了解馬丁.貝克的喜歡與厭惡。
馬丁.貝克就是前述的高階警官,他卓越的辦案能力是難解罪案的解鎖之鑰,憑藉智慧毅力與他性格迥異的夥伴共同行動,但是他對顢頇爭功的上級已漸漸失去尊重和耐性。警察這個職業身分幾乎是他的信仰,擺放在眼前的是與案件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大眾而非職場關係,不過他發現自己對犯罪的手法、成因、動機等執著探究的渴望漸失,慢慢對促成這些人為何變成加害者及被害者的驅動因素提出質疑辯證。他和許多瑞典人一樣走上離婚一途,卻也有了倚賴掛念的新對象,這段漫長的歷程曾讓他掙扎擺盪在生活與工作之間,不甚確定自己現今的處境是真正的舒適還是因為年華老去而有不同見地——也許這次遠離斯德哥爾摩、南下安得斯勒夫處理這宗失蹤人口案,會帶給他一些啟發。
表面上是一成不變的尋常警務工作,警察能用的伎倆坦白說也就那些,但馬丁.貝克察覺到,自己的應對進退不再像過去那般老練成穩,反而有不必要的情緒波動,浮現一絲絲不耐,抑或讓他不自覺且失態地放聲大笑。有人失蹤了、已是老面孔的罪犯來挑釁了、再度發生員警遭人持槍射殺的憾事,這些不是恍惚的既視感(如果你按順序讀下來就會發現),但這回馬丁.貝克真真確確遭遇的,是他曾親手逮到並送進監牢的前科犯,再度列居嫌犯名單首位。是這傢伙死性不改嗎?被害者的遭遇與九年前轟動全瑞典的殘酷命案如此雷同,可不可能是他人模仿陷害?無罪推定的原則該怎麼毫無罣礙地適用在這個人身上?警察真的有權力為應和公眾的期待而踰越執法的分際嗎?連串的疑惑他無人可問,也不想自問自答,於是反映在自己喜歡或厭惡的人事物上。
究其原因,馬丁.貝克本以為出在警察這個身分兼信仰上,因為從他的摯友搭擋、昔日得力下屬、新認識的同僚身上,都如同鏡子般映射出「好警察」的思維該是如何,無私理性的判斷才是行動的依歸。然而,那壓抑不住的情感是怎麼回事?
當我們跳脫主角的思維拉遠看,兩位作者的寫作企圖便顯露端倪:以馬丁.貝克為名的系列所講的不單單是警察故事,還一併借用了這個人物視角觀察瑞典在一九六○到一九七○年代的社會樣貌,接著再投射到小說書寫得以發揮呈現的人性探討。猶如一幀具景深的影像畫面,《弒警犯》一書泰半敘述的失蹤調查是依附在犯罪推理類型的聚焦近景,穿插其間、乍看不相關的事件角色及其行動則是略顯模糊的遠景;亦像排列成串的多米諾骨牌,《弒警犯》是倒(導)向終點的倒數第二張,傾倒後由多張牌面共同組合的全貌終將揭曉——這就要留待完結篇《恐怖份子》才能細談了。
本系列多部作品的導讀者及編者曾多次提及,這套創作是左傾的社會主義者對資本主義社會和龐大國家機器的批判,像用一把手術刀劃開、暴露隱藏在福利國家外殼下的瘡疤、瘢痕與病灶。以荷瓦兒與法勒筆耕的時間地點來看或許是正確的,但我認為他們二人的野心更大、選擇虛構小說而非紀實體裁的意念更明確,乃是站在存疑思辨的立場抒發觀點,不只用來召喚彼時的讀者,也能提醒未來的人們持續觀察思索──這不啻呼應推理小說家暨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在《血腥謀殺》書中對主人公的評價:「貝克是一名理想化的角色,一個現代版的反英雄,也是時常質疑自己所作所為是否正確的人。」
重啟的「馬丁.貝克刑事檔案」不必當經典頂禮膜拜(你得要打開翻讀而非供在書架上或記憶體裡),也毋須迎合市場重編新寫,她本身就值得在不同時空拾起閱覽,既能滿足玩味類型的愉悅,又能引發獨特的哲思——相隔十五年重讀重撰文的我,特別有這番感觸。

撰文──冬陽
推理評論人,現任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長,曾任城邦文化馬可孛羅出版副總編輯。從事推理小說編輯、撰寫導讀解說、策劃活動多年,以推廣推理閱讀和創作為己任。


文章試閱


1.
早在車子到站前她就抵達公車站了,車子大概還要再半個小時才會到。相對於人的一生,三十分鐘委實不長;何況,她早已習於等候,而且總會提前到達。她想著晚餐要做什麼菜,也忖度一下自己的外表──這是她沒事時常做的事。
當公車到來,她就不會再有任何思緒了。她的人生只剩二十七分鐘。
這天是個美麗的日子,晴朗、有風,空氣中微微帶著早秋涼意,但是她的頭髮固定得很好,不會因為天候而走樣。
她的外貌如何?
站在路邊的她看起來約莫四十來歲,個子相當高,結實,雙腿直挺,寬臀,小腹有點她很怕被人看到的肥油。她的打扮大多跟隨流行,結果常需要犧牲舒適感。在這個起風的秋日,她穿著一件三○年代風格的亮綠色大衣,尼龍絲襪,棕色薄漆皮靴,靴底是高平底。她左肩揹著一個有大黃銅釦的小方包;這個手提包也是棕色的,麂皮手套亦然。她的金髮噴足了髮膠,臉上也仔細化了妝。
一直到他車子停下來,她才看到他。他傾身向前,用力推開前座乘客座位的車門。
「要不要載你一程?」他問道。
「好啊,」她有點慌亂,「當然好。我沒想到……」
「沒想到什麼?」
「噢,沒想到會有便車可搭。我本來打算搭公車。」
「我知道你會在這裡,而且我剛好也順路。上車吧,有活力點!」
有活力點!她上車在駕駛身邊坐下,這共需要幾秒?有活力點!他開得很快,他們很快就出了城。
她把手提包放在膝上,看來有些緊張,也或許是慌亂,更可能是詫異。至於她的心情是喜是怒,則無從得知,因為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從側面看著他,但他似乎完全專心地在開車。
他右轉離開主幹線,接著馬上又轉彎,在繞了許多彎之後,路況越走越差,是否還能稱之為路,都有待商榷。
「你要幹嘛?」她的輕笑聲中透露出害怕。
「等一下你就知道。」
「在哪兒?」
「這裡。」他踩煞車,車子停了下來。
他看到車前地面的青苔上,留有他幾個小時前駛過的車胎痕跡。
「就在那邊,」他點一下頭,「在那堆木頭後面,那地方不錯。」
「你在開玩笑嗎?」
「這種事我從不開玩笑。」
這個問題似乎令他感到難受或不悅。
「可是我的外套……」她說。
「就留在車上吧。」
「可是……」
「我有毯子。」
他下車,繞到車子另一邊,為她開門。
她接受他的協助,脫下外套,整齊摺好,放在座位上的手提包旁邊。
「那邊。」
他似乎沉著而鎮定,但他慢慢朝木堆走去時並沒有牽起她的手同行。她獨自在後頭跟著。
木堆後面很溫暖,有陽光照射,而且也擋著風。空氣中有蒼蠅嗡嗡飛著,也有樹葉的清香。夏天仍未完全消逝。今年這個夏天是氣象局有紀錄以來最炎熱的夏天。
這堆木頭不是普通的木堆,而是由鋸好的山毛櫸木堆砌而成,木頭鋸成一段一段,堆成六呎左右的高度。
「襯衫脫掉。」
「好。」她害羞地說。
她解釦子時,他耐心地等著。
他小心翼翼幫她脫掉襯衫,連碰都沒碰到她身體一下。
她站在那兒,一手拿著襯衫,不知所措。
他從她手中接過衣服,小心地放在木堆邊緣上頭。一隻蠷螋蜿蜒爬過衣服。
穿著裙子的她站在他面前,雙乳沉甸甸地兜在膚色胸罩裡,她雙目低垂看著地面,背靠在鋸木光滑的表面上。
該動手了。他的動作迅速又突然,她根本來不及明白究竟出了什麼事,更何況,她的反應一向不靈敏。
他雙手抓住她臍前的腰帶,猛一把就扯開她的裙子和褲襪。他很強壯,布料應聲撕裂,發出仿如舊帆布被撕開的刺耳聲音。裙子掉到她的小腿處,接著他將她的褲襪和內褲用力拉到膝蓋處,再將胸罩左罩杯往上拉開,她的左乳垂下來,不受拘束、重重地懸著。
這時,她才抬起頭來看著他的眼睛──一雙充滿厭惡、憎恨,還有殘忍快感的眼睛。
但她腦中連尖叫的意念都來不及成形;而且,就算她有時間尖叫,也於事無補,因為這個地方是他精心選定的。
他雙手筆直伸出,向上,曬成古銅色的強壯十指圈環住她的喉嚨,將她掐住。
她的後腦勺頂著木堆,腦中閃過一個念頭:「我的頭髮……」
那是她最後的意念。
掐死她之後,他的手仍緊緊勒住她的喉嚨。
然後他放開右手,以左手撐直她的身體,右手握拳,猛力擊打她的鼠蹊處。
她跌落地上,躺在麝香茜草和去年的落葉之間,幾乎全身赤裸。
她喉中傳出一陣嘎嘎聲。他知道這是正常現象,表示她已經斷氣了。
死亡一向不會多好看,況且,她生前也不是什麼美人,即使年輕時都稱不上美麗。
躺在森林地上的她,充其量只能說是可憐。
他等了一兩分鐘,讓自己急促的呼吸和心跳回復正常。
然後,他又回復平日冷靜、理智的模樣。
由木堆往前走,是一大層在一九六八年秋季大風暴中被狂風掃落的果實和樹葉。再過去是一片有成年男子高度的繁密雲杉林。
他架住她的雙腋,她腋下的短毛濕黏黏地扎在他手掌心,令他深覺噁心。
要將她拖過那片樹幹蔓生、盤根錯結、幾乎令人寸步難行的地勢,著實頗費功夫。但他不著急。進入雲杉密林數呎後,有一處充滿黃色泥水的低窪沼地。他將她推進泥塘,再將她的屍體踏沉。在那之前,他停下來盯著她看了一會兒。她的皮膚仍留有夏日陽光曬出的古銅色,但左乳膚色十分蒼白,還有淺褐色的色斑。你可以說,那蒼白一如死亡。
他走回去拿她的綠色外套,卻愣住不知該如何處理她的手提包。接著,他從木堆上取下她的襯衫包住手提包,將所有東西帶回泥塘處。外套的顏色十分醒目,因此他找來一根合用的樹枝,將外套、襯衫以及手提包盡力推進泥塘深處。
隨後的十五分鐘,他收集雲杉樹枝及成塊的青苔,周密地蓋住泥塘,一般過路人根本不會注意到這兒有個泥塘。
他將成果研究了幾分鐘後,做了一些修正,這才完全滿意。
他聳聳肩,回到停車處,從車內地板拿起一塊乾淨的棉布,把自己的橡膠長統靴擦乾淨。他擦好後就將棉布丟在地上。布濕濕的,沾滿泥濘,躺在那兒十分醒目。沒關係,破棉布到處可見,這證明不了什麼,也無法與任何事情有特殊牽連。
然後他將車子調頭開走。
他邊開車邊想,每樣事情都進行得十分順利,她完全是罪有應得。

18.
海克特才剛將無線電的音量稍稍調高,但耶羅夫森仗著年資較深,馬上又調小。海克特識趣地不跟他抗議。結果無線電的聲音聽起來變得小小悶悶的,簡直就像幽靈的耳語。耶羅夫森根本沒在聽,波爾倫在後座打鼾,海克特得拉長耳朵才聽得到無線電裡的內容:
「早安,早安,早安,在公路及小道上的眾親愛朋友跟同事們。這裡有一些有趣的消息。化石林區的樺木街有人抱怨其他人妨礙住宅安寧,可能是飲酒派對。最近的巡邏車請前去察看。什麼?是的,音樂跟唱歌,樺木街二十三號。有輛可疑的改裝車停在石南社區一棟空別墅外頭,雙藍色的克萊斯勒,A字頭車牌,號碼有三個六。請最近的巡邏車過去調查,住址是東史哲維路三十六號。或許涉及可疑的竊案。車裡有一名年輕男子跟兩個女孩。做例行檢查。」
「那就在我們附近。」海克特說。
「什麼?」耶羅夫森問。
波爾倫的唯一反應則是發出略顯不悅的鼾聲。
「在該區的夥伴最好小心,」無線電中的聲音繼續說,「遵照例行程序,切勿冒險。該車若是出現就攔下檢查。目前車行方向不明。盡量勿引起對方注意。看到的話小心行事,只需做一般的例行檢查。再見。」
「那就在附近。」海克特說。
耶羅夫森就著熱水瓶蓋杯,咕嚕咕嚕喝了幾口咖啡,但沒接腔。波爾倫則在睡夢中翻個身。
「就在這一區。」海克特又說一次。
「小子,別急破膽了。」
耶羅夫森說著,伸手在餅乾袋裡一陣搜索,然後好整以暇地咬下一口肉桂餅。
「就在旁邊呢,」海克特說,「我們走吧。」
「慢慢來,小朋友,也許根本沒事。要是有,我們也不是世界上唯一的警察。」
海克特氣得滿臉通紅。
「你這話什麼意思?」他抗議道,「我不懂。」
耶羅夫森繼續吃著他的餅乾。
波爾倫在睡夢中重重嘆了一口氣,嗚咽的聲音喃喃在說些什麼。也許他夢見在和警政署長說話吧。
他們離道路交叉口不過六十碼,一輛淺綠色的雪佛蘭突然轉進他們前面的道路。
「就是這些小混混。」海克特說。
「也許吧。」耶羅夫森的聲音因為滿嘴食物,顯得含糊不清。
「抓人去。」海克特說。
他將車排檔,加足馬力,巡邏車朝前衝出。
「什麼事?」波爾倫睡眼惺忪地問。
「抓小偷。」海克特回答。
「只是有可能。」耶羅夫森更正他。
「什麼?」波爾倫依然半睡半醒。「出了什麼事?」
綠車裡的年輕人直到警車開到旁邊才發現。但一切都太晚了。
海克特加速超前,接著猛踩煞車,警車在潮濕的路上滑行。綠車被逼向右邊,前輪在離溝旁三吋的地方煞住。駕車的人別無選擇。
海克特第一個下車。他已經解開槍套釦子,拿出他的七點五口徑華瑟型手槍。
耶羅夫森由另一邊下車。
波爾倫是最後一個,仍然神志不清,呼吸沉重。
「出了什麼事?」他問道。
「沒開車前燈,」海克特大聲說,「違反交通規則。你們兩個小混混給我滾出來。」 他右手握著槍,「我說的是『現在』,不是明天。媽的,快點!」
「慢慢來。」耶羅夫森說。
「別搞鬼!」海克特說。
綠車裡的人分由兩邊下車,臉色在霧色中顯得蒼白。
「只是例行問話。」耶羅夫森說。
他比另外兩位警員離綠車更近,但他沒有碰他的手槍。
「慢慢來。」他說。
海克特站在他身後側邊,手握著槍,手指扣在扳機上。
「我們什麼都沒做啊。」
聲音聽起來很年輕,可能出自女孩,或是正在變聲的男孩。
「你們每個都這麼說,」海克特說,「霧裡開車不開燈,不是違法是什麼?這是什麼?艾米爾,看看他們車裡。」
耶羅夫森站的地方離車子不過數碼,他看得到這兩名嫌犯是年輕男子。兩人都穿著皮夾克、牛仔褲和網球鞋──但那也是他們唯一相似的地方。其中一位高大黝黑,平頭;另一位的身高比一般男性矮,波浪般的金髮垂到肩膀。兩個人看來都不到二十歲。
耶羅夫森對著高個子走去,手摸著槍套,但沒打開,接著他的手反而移到一旁,拿出手電筒朝後座照。他將手電筒收起來。
「嗯。」
接著他突然轉向高個子青年,抓住他夾克的領子。
「好耶,你們這些小混混。」海克特在後面耀武揚威。
「出了什麼事?」波爾倫又問。
這些言語的刺激顯然引發了接下來的事端。
耶羅夫森一切遵照例行程序。他只要先用雙手抓住那男孩的夾克,下一步再將他拉近,再以右膝撞擊他的鼠蹊部,事情也就解決了。這樣的事他做過太多次,但從沒動用到手槍。
只是這次耶羅夫森沒機會用膝蓋去頂他要逮捕的對象。這個平頭的年輕人有不同的打算。他右手放在皮帶上,左手則伸進口袋。他牛仔褲的腰帶裡塞著一把左輪手槍,他顯然很清楚這把槍的用途。他拔出槍,開始射擊。
那把槍是專用於短程射擊的,鍍鎳的三二口徑柯爾特眼鏡蛇。槍膛裡有六發子彈,前兩發打中了耶羅夫森的橫隔膜。第三、四發橫過耶夫羅森左手臂下面,悉數打中海克特的左臀;海克特踉蹌地後退,退出公路,仰天倒下,頭枕在路邊低矮的鐵絲圍籬上。
第五及第六顆子彈也擊發了,那應該是針對波爾倫來的。但波爾倫一向怕槍,才響起第一聲槍響,他就一頭撲進公路北邊的溝裡。溝很深、又濕,他龐大的身驅就這樣一路彈跳、滾到最底部。他頭朝下趴著,不敢抬頭。就在這時,他覺得右邊頸子一陣刺痛。
耶羅夫森中彈時,腳已經抬起,膝蓋也彎起一兩吋,但他仍緊緊抓住那件皮夾克,直到開槍者後退幾步,打開槍膛要重新裝上子彈時,他才放手。
他向前倒下,臉碰到柏油路面。他一邊的臉靠著路面,無力的右手壓在身體下,手槍也是──槍套的釦子甚至都還沒解開。
雖然光線暗淡,他還是清楚看到那個年輕人往退後,開始裝上新的子彈。那就放在夾克口袋裡。
耶羅夫森痛得不得了,制服前面已經被鮮血浸透。他動彈不得,也無法出聲,只能看著。然而他的感覺竟是發楞多過害怕。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這二十年來,他四處開車巡邏,不時對人咆哮、咒罵、又推又踢、持警棍毆打,或用警刀背面打人耳光,一向扮演著強者的角色,以擁有武器、力量以及司法優勢,對付那些手無寸鐵,沒有力量,也沒有權力的人。
現在他卻躺在柏油路上。
拿槍的人離他有二十步之遙。光線漸亮,耶羅夫森看到他轉頭,接著聽到他說出幾個字:
「卡斯帕,上車!」
那男人彎起左手肘,槍身就靠在臂彎處,仔細瞄準。瞄準什麼?
這個問題很多餘。一顆子彈掠過距離耶羅夫森的臉部不到一呎的柏油路面,同時,他聽到背後一聲槍響。另一個混蛋也在對他開槍嗎?還是波爾倫?但他馬上否定了那個想法。波爾倫不是死了,就是躺在某個地方裝死。
拿左輪槍的男子站得筆直,雙腿分開,瞄準著。
耶羅夫森閉上雙眼。他感覺到血從體內流出。他沒看到一生的掠影飄過眼前,只是想著:我就要死了。
海克特跌倒時手槍並未離手。他仰面躺著,頭靠在圍籬上,他也看得到那個手持左輪槍、剪平頭的人影,只是距離較遠,看得不若耶羅夫森清楚。此外,耶羅夫森雖然在他的射擊線上,卻緊貼著路面,所以他身體上方的空間都是自由射擊區。
相較於他的同事,海克特對這番遭遇並不特別驚訝。他年輕,這與他所熱切想像、一直期待會發生的警匪大戰不謀而合。他的右手還能動,但左手很不對勁,所以很難將子彈上膛。但不這麼做又不行。因為根據警方規定,他槍膛裡其實是沒有彈匣的(但耶羅夫森和波爾倫的卻都有)。他一直到對方擊出第二輪的第一發子彈後才上膛成功。
海克特很痛,左手跟整個身體左側都痛苦難當,視線也模糊不清。他的第一次射擊純粹出於機械反應,漫無目的,而且子彈射得太高。
他知道眼下不是胡亂射擊的時候。平常,他是射擊場上的神槍手,但現在光是神射手還不足以救他的性命。八十呎外霧氣中的那個人影占盡各種優勢。從他的動作可看出,在他確定每個警察都死透之前,他無意離開。
海克特深深吸進一口氣。傷口痛徹心肺,幾乎令他昏厥。一顆子彈打到圍籬,鐵絲網受到震動,這震動傳到他的後腦。但在剎那間,他的視線突然變得非常清晰,而且集中。他強迫自己伸直手臂,穩住握槍的手。
目標雖不明顯,但他看得到。
海克特開了槍,緊接著失去知覺,槍從手中掉落。
但是耶羅夫森還清醒著。十秒前他張開眼睛時,場面並無改變。手持左輪槍的那個人還站在原地,雙腿張開,槍管靠在臂彎處,冷靜地在瞄準。
接著他再度聽到身後傳來槍聲。
接著,奇蹟中的奇蹟發生了。拿左輪槍的人抖了一下,手拋向頭頂,武器從他手中飛出,瞬即倒在柏油路上,動都不動,彷彿身體裡再也沒有骨架,就此癱成一堆,半聲氣也沒發出。
說這純粹出於運氣並不對,因為海克特的確盡了最大努力,仔細瞄準。但這一槍著實也非常幸運。子彈打中那人的肩膀,順著他的鎖骨直接打進脊椎。這個手持左輪槍的年輕人當場死亡──也許還站著時就死了,連躺下來呼出最後一口氣的機會都沒有。
耶羅夫森聽到車子加速離開的聲音。
接著是完全的寂靜,空茫而詭異。
似乎經過許久之後,附近才有人動起來。
又等了許久(雖然實際上可能只是幾分鐘、甚至幾秒鐘的等待),波爾倫匍匐爬行過來。他呻吟著,以手電筒漫無目的地照著。他一手撐在耶羅夫森底下,但又揪了一下,將手縮回來,看著上面的血。
「天哪,艾米爾,我的老天,你怎麼了?」
耶羅夫森覺得全身力氣都離開了身體,他無法言語,也無法動彈。
波爾倫喘著氣,囁嚅著站起來。
耶羅夫森聽到他腳步沉重地走到巡邏車,將無線電轉到緊急頻道。
「緊急事件,說話。一○○號公路,石南社區東史哲維路,兩人受到槍傷。我自己也受傷。槍戰,射擊,救命!」
耶羅夫森在遠距離外聽到無線電裡金屬似的聲音做出回應。先是最近的管區。
「這裡是特樂柏,就過來。」
「倫德區,已經上路了。」
最後是馬爾摩的調度員:
「早安,救援已在途中。約須十五分鐘,最多二十分鐘內趕到。」
過一會兒,波爾倫回來了,手忙腳亂地在急救箱裡翻找。他幫耶羅夫森翻身,面部朝上,剪開制服,接著在他的胃部和沾滿鮮血的內衣之間胡亂塞上繃帶止血,而且還邊塞邊大舌頭地一再重覆著:
「老天,艾米爾,老天……」
耶羅夫森躺在濕地上,鮮血混合著朝露。他覺得好冷,身上也越來越痛。他仍舊呆愣愣的,不敢相信剛才發生的一切。
過一會兒,他聽到其他聲音。鐵絲網後面那戶人家起床了,大著膽子出來探看。
一名年輕女子跪在耶羅夫森身旁,拉著他的手。
「沒事,沒事,」她安慰著,「沒事,沒事,他們馬上就來。」
他更加迷惑了。有人握著他的手,而且居然是一位平民百姓。過一會兒,她將他的頭枕在她的腿上,手放在他的額頭。
警笛聲開始傳入耳中,先是輕輕的,但隨即變得高昂而刺耳。但他們一直保持同樣的姿勢。
這時,朝陽透過霧氣,為這荒謬的場景籠罩了一層淡淡的淺黃色晨光。
這一切發生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馬爾摩警局轄區最偏遠的角落,也等同在瑞典最邊陲的角落。距離這現場的數百碼外,閃亮的長浪正湧向蜿蜒的沙灘;霧中的沙灘和深闊的海洋,看來漫無邊界。
海的另一邊就是歐洲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