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歷代皇朝風雲實錄:文字血淚

原文書名:


9789866234965歷代皇朝風雲實錄:文字血淚
  • 產品代碼:

    9789866234965
  • 系列名稱:

    大旗藏史館
  • 系列編號:

    History72
  • 定價:

    280元
  • 作者:

    張志坤編著
  • 頁數:

    288頁
  • 開數:

    17x23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160408
  • 出版日:

    20160408
  • 出版社:

    大都會文化事業(有)公
  • CIP:

    610.4
  • 市場分類:

    中國史地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史地類
  •  

    ※缺書中
商品簡介


「歷代皇朝風雲實錄」系列叢書第八本,精選歷史上重大改變的關鍵事件,中國歷史中的文字獄,究竟是因為誰而起?而受害的人們又該如何是好?

字字珠璣,隱藏殺機;多字少字,驚動天地;
隻字片語,望文生義;寫者無心,讀者有意;
文字可以鼓勵人心,卻也是奸臣、皇帝的迫害手段!

歷史上的文人寫出許多千古留名的文章,然而這些文字背後,有時卻潛藏著可怕的危機——鉤索羅織的冤獄。

因烏台詩案而被貶到黃州的大文豪蘇東坡,曾在詩中提到:「平生文字為吾累。」
連蘇東坡都有這樣的感嘆,可見文字獄有多麼可怕!
文字不只是作為溝通的工具,也能變成害人的依據。 一字一句可能讓自己成功,也有可能因此受到殘酷的迫害、刑罰。
這些因文字所造成的牢獄之災,有的是權臣、朋黨間鬥爭的結果,但大多是來自皇帝的猜疑多忌,所以皇帝才是大興文字獄的元凶。

目錄
前言
「種豆」的收穫——楊惲被腰斬
他並非詩人,卻惹下了中國第一樁詩禍!
「《廣陵散》於今絕矣」——嵇康之死
至於嵇康,一看他的《絕交書》,就知道他的態度很驕傲的。——魯迅
史碑之悲
北朝一代名臣,在滿頭尿液的屈辱中被砍頭,這是為什麼?
「平生文字為吾累」——烏台詩案
文字構築了他博大精深的世界,也成了他命運的災星!
《車蓋亭》詩——蔡確的厄運
詩文箋注,並非僅是學者的專利,也成了「文倀」製造他人罪狀的法寶!
詩人皇后——生命在詩禍中凋謝
縊殺一代契丹女傑的素練,竟然是用文字獄的毒藤編織而成。
「罪己」與殺人
一面下「罪己詔」,一面殺人,絕妙的諷刺!
文字獄,權奸的武器
賣國和弄文字獄,是秦檜的兩項「特長」!
朱元璋的「文字學」
明太祖朱元璋竟然成了「文字學家」,可他的「文字學」,卻是殺人的把戲!
波瀾迭起的萬曆文禍
大風起於青萍之末,文禍起於國本之爭。
一代思想家的慘遇
「不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的叛逆者,用自己的生命,點燃了啟蒙之火!
鮮血飛濺的《明史輯略》案
觸忤了統治者的忌諱,換來的是血肉橫飛!
血染《南山集》
為了修史的念頭,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飄零的大樹——年大將軍得禍於文字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雍正的「出奇料理」
活著的「現行犯」寬免,死了的思想犯戮屍,出奇料理,奇而又奇!
「獨抒己見」的後患
皇上讓你「獨抒己見」,你就敢「獨抒己見」嗎?
「堅磨生」的血光之災
如此荒謬的「賞析」,何往而不「悖逆」!
瘋子逃不脫文字獄的屠刀
有的是魯莽,有的是發瘋……而命運大概很悲慘,不是凌遲,滅族,便是立刻殺頭!——魯迅《隔膜》

前言
在整個中國封建時代,文字之禍像一條綿延不絕的毒線,從秦朝一直到晚清。它雖然時隱時現、時緩時烈,卻是無法根除的,因為它是封建專制制度的必然產物。作為統治者來說,以文字罪人既是整肅統治階級內部異己力量的法寶,也是消弭平民百姓中異端思想的工具;既是進一步加強皇權的需要,也是鞏固王朝統治的強化劑。
這裡所說的「文字之禍」,概念的內涵基本上同於「文字獄」。所謂「文字獄」,就是封建統治者鎮壓知識分子反抗、加強思想文化專制,從其著作詩文中摘取所謂違礙字句,羅織罪狀,稱為「文字獄」。中國文化史中,不時可見「文字獄」受害者的斑斑紫血!
「文字獄」是因文字得禍的一個統稱,細緻分來,還有一些具體的種類。如因為撰寫史書而忤逆統治者的,可稱為「史禍」;因創作詩詞曲文被挑出「譏謗」、羅織罪名的,可稱為「詩禍」。舉子或考官因考試的文字而罹禍的可稱為「科場案」;而像明初一批因寫賀表謝箋而遭殺身之禍的,可稱為「表箋禍」;因為撰寫私人著作被統治者找出所謂「悖逆文字」的,可稱為「逆書案」……等等。當然,因文字而得禍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以上所說,是主要的幾種。
文字獄是個歷史性的範疇,它是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的產生、強化及衰亡而發生、發展變化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文字獄有不同的特點。這是由當日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的特殊背景以及君主的個性、心態等諸多因素決定的。因而,對於文字獄的考察研究,離不開對當時社會的整體觀照,尤其是對意識形態特點的了解。
我們不妨就幾例文字獄作一點簡略的分析。
先看春秋時期的齊太史「直筆」事件。
魯襄公二十五年(西元前五四八年),齊莊公與大夫崔杼的夫人棠姜私通,崔杼設計捉姦,包圍了莊公,莊公跳牆逃跑,被崔杼手下的人射死。齊國的太史便記錄道:「崔杼弒其君。」崔杼對這個記載既惱怒又害怕,於是,便把這個史官殺了。太史的弟弟接著寫,還是寫「崔杼弒其君」,也被崔杼殺了;太史的另一個弟弟又接著寫:「崔杼弒其君」,崔杼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這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第一例史禍。它反映了春秋時期史官文化的背景。春秋時期,史官的地位非常重要,史官也都以「良史」自期。而「良史」最起碼的要求就是「直筆」,客觀、準確地記載歷史事件,「不虛美,不隱惡」。而要做一個「良史」,就難免與統治者發生衝突。統治者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害怕遺臭萬年,便不許史家直書其事。史家受良心和史德的支配,堅持秉筆直書,結果是與統治者發生衝突,統治者憑藉手中的權勢迫害史家,於是產生了史禍。
北魏崔浩《國書》案,是南北朝時期一起著名的史禍,(本書有較詳的披載)。它的發生就不是「文字」的原因所能範圍的,而是有著深刻的政治、文化、民族的背景。崔浩受命撰寫三十卷卷的編年體《國書》,記載了北魏統治者立國前後的一些史實,後來又將《國書》全書內容都刻在石碑上,立於通衢大道之側,一些鮮卑貴族看到了史碑上刻著鮮卑族統治者的一些不光彩之事,大為惱火,到太武帝那裡告崔浩「暴揚國惡」,結果崔浩受盡屈辱後被太武帝處死,與其聯姻的幾家北方士族也都被滅族。
這件史禍實際涉及到北魏初期鮮卑貴族集團和北方漢人士族集團在利益上、文化上的衝突。崔浩作為漢族士族的代表人物,是處處維護土族利益的,而且在文化上自然是輕視鮮卑人的,鮮卑貴族作為北魏的統治階級,對於漢族士族的自貴自重不能容忍,於是早就把崔浩視為眼中釘,久欲除之。太武帝本來是很欣賞、器重崔浩的才幹的,但他作為鮮卑貴族的最大代表,當然首先要從本民族統治集團的利益出發,恐怕也很難避免崔浩的死。
因詩詞而得禍的詩禍事件,在文字獄中恐怕是數量最多的,很難進行量化的統計分析,因為因詩罹禍者實在太多,而且詩禍最為典型地體現出文字獄的特點:牽強附會,深文周納,妄猜「言外之意」,而定「言內」之罪。
「詩言志」、「詩緣情」,這兩個詩學的基本命題都是非常古老的,概括了詩歌抒情達意的最主要的功能。對於中國古代的士人來說,詩(也包括後起的詞、曲)是最主要的抒情手段。宋人嚴羽對詩所下的定義是很精當的:「詩者,吟詠情性也。」(《滄浪詩話.詩辨》)有的時候,詩可以作為中國古代士大夫實現功利目的的工具,如科舉中的詩賦取士,而詩賦取士也是產生於社會上普遍為詩的風尚之中的。科舉中詩賦取士作為一種導向,和社會上普遍尚詩是互為因果的,詩在更多的情形下,是士人們吟詠情性渲洩內心的最重要的渠道。
人們的情感是複雜的、豐富的、瞬息萬變的,這種情感的豐富性,造成了詩的內涵的豐富性。而在諸種類型的情感中,哀怨、悲憤之情,尤易撥動人們心弦。因而,外國有「憤怒出詩人」的說法,中國有「詩窮而易工」的命題,都是大量創作實踐的總結。南朝詩論家鐘嶸就特別重視怨情在詩歌創作中的作用,他說:
嘉會寄詩以親,離群托詩以怨。至於楚臣去境,漢妾辭宮,或骨橫朔野,魂逐飛蓬;或負戈外戍,殺氣雄邊;塞客衣單,孀閨淚盡;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揚蛾入寵,再盼傾國;凡斯種種,感蕩心靈,非陳詩何以展其義?非長歌何以騁其情?故曰:「詩可以群,可以怨。」使窮賤易安,幽居靡悶,莫尚於詩矣。(《詩品序》)
鐘嶸所評價的五言詩中,也多為哀怨之作,如其評《古詩》云:「雖多哀怨,頗為總雜。」評李陵詩「文多淒愴,怨者之流」,評班婕妤詩「詞旨清捷,怨深文綺」;評曹植詩「詞采華茂,情兼雅怨」,等等,此類甚多。這固然有鐘嶸的評詩標準,眼光在其中,但同時也是詩歌創作中的客觀存在。
詩中有這麼多怨艾之情,如果生逢文網嚴密的時代,再有人存心找你的岔子,還不是很容易的事嗎?
詩與政治的聯繫又是密切的,中國士人又有很強的干政意識,「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一入仕途,就勢必關心當朝時政,寫作詩賦,也免不了直接或間接地議論政治。這在唐、宋詩人中尤為普遍,而到明清時期,則被文字獄的血腥嚇怕了,對於時政避之如恐不及。而在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對某些時政的詩中找出「罪證」來——只要你的政敵盯上了你的作品,也是不難辦到的。
中國古典詩歌的藝術特徵與闡釋方法,也給文字獄的製造者提供了方便。中國的古詩,講究「弦外之音」、「韻外之致」,推崇「言有盡而意無窮」的美感。因而古代詩人們作詩,力求意境的朦朧含蓄者多,在極為有限的文字形式中創造更為廣闊的審美時空。而對於詩歌的闡釋則主張「詩無達詁」,也就是說,對於同一首詩可以作全然不同的闡釋。這也為某些文字獄製造者提供了「斷章取義」、曲解其詩的方便。
我們可以從幾樁詩禍中來看這類文字獄的特點。
遼道宗時,懿德皇后蕭觀音生下皇子浚,浚被立為太子,太子長大後參與政事,成為權奸耶律乙辛的障礙。於是,耶律乙辛便設計陷害蕭觀音和太子。他指使別人寫了誨淫的《十香詞》,說是宋朝皇后所為,騙取蕭觀音的墨跡,同時蕭觀音還針對《十香詞》寫了一首《懷古》詩,針砭趙飛燕一類以媚入寵、干政敗國的行為。耶律乙辛卻舉以為蕭觀音與宮中伶人趙惟一的「罪證」,因為在詩中找出了「趙」、「惟」、「一」三個字,這當然就激怒了道宗,蕭觀音被賜自盡,趙惟一被滿門抄斬,禍滅九族。
再如北宋《車蓋亭詩》案。元豐時期宰相蔡確被貶出朝,調知安州,在車蓋亭寫下十首絕句,與他早有嫌隙的吳處厚得到此詩後,為了搆陷他進行了「箋注」,如對第三首絕句的箋注,詩是這樣寫的:
紙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拋書午夢長,
睡覺莞爾成獨笑,數聲漁笛在滄浪。
本是一首抒寫閒適心情的作品,吳處厚箋注為:「方今朝廷清明,不知確笑何事?」再有第六首,原詩是這樣的:
風搖熟果時聞落,雨滴余花亦自香。
葉底出巢黃口鬧,波間逐隊小魚忙。
這首詩本是寫夏日景物的,別無深意,吳處厚則箋注為「譏新進用事之人」。蔡確的一組抒寫夏日閒適情懷的絕句,就被曲解為有政治含義的「謗訕朝政」之作。吳處厚以此進行告訐,結果蔡確被再度遠貶嶺南。
詩禍中也有確有譏謗之意的,像蘇軾的《吳中田婦嘆》等作對王安石新法的諷刺,但更多的是這類靠曲解來陷人以罪。
表箋禍是明太祖朱元璋時期一種特有的文字獄。明初制定:凡遇正旦、冬至、萬壽聖節等節日以及其他節日慶典,官府必須上表祝賀,遇有恩典賞賜也須依例上謝恩表。太祖朱元璋文化不高疑心卻大,對表箋中的字句亂加猜疑,妄作附會。他當過和尚,對於「僧」、「髮髡」、「光」等一律忌諱,他參加過農民起義軍,怕被人說成盜賊,對於「盜」、「賊」一律忌諱,而且有些音近的字也都觸犯了他。如表箋中的「則」字,他附會為音近的「賊」,於是本來是一些陳言套語的「作則垂憲」、「建中作則」、「儀則天下」等,都犯了大忌,作者不是被殺頭,就是被腰斬。其他如「法坤」、「天下有道」等等,也都犯忌,作者被殺。一大批表箋禍形成了明代文字獄的第一個高潮。
科場案中不全都是文字獄,有些是科場舞弊而受彈劾的案子。科場案中的文字獄,主要是試題或考生答卷中的文字犯忌,當事人可能是舉子,也可能是考官。
明初洪武三十年(西元一三九七年)會試,考過之後發現試題有「譏諷」朝廷的文字,並且出現了應該迴避的「兇殘」字樣(如「死」、「亡」、「傷」、「絕」等),太祖大怒,誅殺考官白信蹈、狀元陳䢿等人,會試作廢,詔命複試。
嘉靖年間,也時有科場案發生。嘉靖十六年(西元一五三七年)的鄉試中發生文字獄,舉發人是當時的禮部尚書嚴嵩,查出考官寫評語沒有署名,諸生對策多有譏訕時政的文字,嘉靖皇帝下令逮捕考官右春坊、右諭德、江汝璧等,最後予以貶官處分。
此處所舉的幾種文字獄,不過是文禍史上的九牛一毛,用以見其一斑而已。儘管各類文字獄的形式表現不同,但最終歸結為根本問題,就是強化封建專制,消滅異端思想。


漫漫三千年,文字獄如同一個擺不脫的夢魘,甩不掉的陰影,與封建社會相伴相生。
但是,文字獄並不是所有的時代都非常猖獗的,它的產生有特定的歷史條件。在思想文化較為開放的社會環境裡,如先秦時的「百家爭鳴」時期,人們思辨能力大大提高,思想空前活躍的魏晉清談時期,還有文化高度開放的盛唐時期,都極少有文字獄出現。相反地,在中央集權大力加強,思想統治嚴密禁錮的時代,文字獄就常常應運而生。而且文字獄的多寡、緩急,與帝王的個性、心態,都有很密切的聯繫。這其中既有歷史的規律在起作用,也有偶然的因素摻雜於其中。
據郭成康、林鐵鈞在《清代文字獄》一書中的概括:「中國封建社會文字獄比較集中的有三次:南宋初秦檜擅政時期,明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時期和清代康、雍、乾三朝。」這個認識是客觀的。
南宋初年,秦檜竊居相位,專擅朝政。他推行投降妥協政策,對於朝野主戰派勢力加以瘋狂迫害。文字獄在秦檜手中,成為打擊不同政見者的主要武器,秦檜人格卑劣,陰險狡詐,專門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整人,除了殺害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飛而外,對於文臣中的反對派,秦檜側重干製造文字獄來進行迫害,如對胡銓、李光、趙鼎,都是以文字犯禁而定罪名,同時還株連他們的許多友人、同道,理由無非是與案主「書札往來」、「譏謗朝政」,同樣是文字獄的性質。
明代朱元璋大搞中央集權,一方面殺戮許多功臣宿將,另一方面大搞文字獄,誅殺許多文人。朱元璋弄的那些文字獄,基本上都是毫無道理的,不著邊際地胡亂比附、猜疑,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這一方面是強化皇權的需要,一方面又是朱元璋本人的「雄猜」的個性所導致的,朱元璋嗜血成性,殺人如麻,濫殺多少無辜,他是在所不惜的。朱元璋本人的特殊經歷也造成了他某種獨特的心態,誰一不小心撞在他的忌諱上——其實,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臆測和無理聯想——就會被砍頭,被腰斬,乃至於凌遲。太祖時期,形成了文禍史上血流如潮的一個突出的高峰。
明成祖朱棣在朱家王朝的內部戰爭中取勝,建文帝被迫自焚,朱棣即帝位,殘酷殺害許多不肯臣服於他的士人如方孝孺、練子寧。朱棣即位,讓方孝孺為他起草登位詔書,解釋說:「我不過是學周公輔成王而已。」方孝孺追問:「如今『成王』何在?」朱棣說:「他已自焚身死。」方孝孺又問:「為什麼不立『成王』的兒子?」朱棣說:「國家必須靠長君主持。」方孝孺再問:「那為什麼不立『成王』的弟弟?」朱棣按住性子說:「這是我朱家的事,你不必多管!」方孝孺把筆擲於地上:「死就死吧,詔書我不能寫!」朱棣威脅說:「你難道不顧宗黨九族嗎?」方說:「就是滅十族也無奈我何!」朱棣大怒,磔殺方孝孺,並且真的滅他十族,朱棣不僅殺害了方孝孺等人,還禁止他們的文字著作。朱棣下令:凡是方、練等人的文字著作一律交出燒燬,私自收藏者殺。這就具有了文字獄的性質。而成祖朱棣所製造的文字獄,是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激化的產物。
清代是文字獄最為集中、最為殘酷的朝代,清代的士人,被文字獄弄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誰也不敢發揮自己的思想,沒有創造性可言。龔自珍的著名詩句:「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詠史》)非常典型地概括了清朝士人的普遍心態。
清朝的文字獄集中發生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這既與帝王的個性有關,同時,更有複雜的政治、歷史原因。
清朝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引起廣大漢族人民和士人的反抗,在清初很長一段時間內,反清思想一直存在於下層群眾和許多漢族士士大夫之中,反清復明,成為地火般運行的信念。這使清朝統治者如坐針氈,對於各種文字形式的任何一點民族情緒必欲撲滅之。所以,清朝前期的文字獄,很大一部分有反清之嫌。如著名的《南山集》案、莊廷《明史》案、曾靜、呂留良案等,都有明顯的反清思想痕跡。在對這類案件的處理中,統治者是絕無寬貸的。
利用文字獄來打擊朋黨,消除有礙於皇權專政的不利因素,是清朝皇帝製造文字獄的重要目的。雍正帝誅殺功臣年羹堯,也是以文字獄手段進行的,年羹堯所上賀表中把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成了雍正對他下手的口實,年羹堯被誅後,阿附年的汪景祺、錢名世也因讚頌年的詩文而得罪,而雍正處置汪、錢,目的在於除掉朋黨。
清朝文字獄與幾位帝王的個性有很密切的關係。康熙朝文字獄較少,且處理手段較輕;雍正、乾隆兩朝則越來越多,而且處理手段殘酷。據郭成康、林鐵鈞統計,康熙六十一年間文字獄不超過十起,雍正朝十三年間文字獄近二十起,乾隆統治中國六十三年,文字獄在一百三十起以上,這實際上是大大縮小了的數字,因為所能統計的,僅是見諸於中央政府檔案中的材料,地方上較輕的文字獄沒有檔案保存下來。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獄情況,是逐步升級,越加殘酷。
相對而言,康熙帝的個性較為寬厚。康熙一朝,重大的文字獄案有兩起,一是莊氏《明史》案,另一是《南山集》案。莊氏《明史》案,處理嚴酷,殺人極多,但當時的康熙帝不滿十歲,主政的是四位輔臣,康熙尚未親政,所以康熙是難以負這個責任的。到康熙晚年《南山集》案的處理,就相對寬緩,只殺了主犯戴名世一人。其他相關的人都被寬宥免死,「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餘人」。前後相對比,見出康熙還是較為寬厚的。
雍正對文字獄的處理表現出他獨特的個性和心態。雍正一朝最大的文字獄,是曾靜、呂留良案,雍正採取了「出奇料理」的做法。一是赦免了活的案主曾靜、張熙,卻對已死去近百年的呂留良大加誅伐,開棺斫屍。他不但沒殺曾靜、張熙,還讓他們到處講演,現身說法。雍正還告誡子孫,永遠不得殺害他們,這個做法是為一切人所始料不及的。二是將曾靜等在文章中暴揚雍正的罪狀這樣一些「反面材料」,有意公開、編印成冊(當然都經過《上諭》批駁),合成《大義覺迷錄》一書,發行全國,這又是一奇;再就是給呂留良定罪前廣泛徵求士人意見,實際是讓天下士人認可,這又是一奇。雍正對曾、呂案的處理表現出他性格上的自負,好「以理勝人」,同時雍正又不惜屈萬乘之尊,親自出面與對手辯論,有時竟如小兒吵架,這又暴露出雍正的浮躁性格。
在對文字獄的處理上,還表現出雍正帝的刻薄來。如對錢名世案的處置,也是「前無古人」的。錢名世阿附年羹堯,雍正要拿他開刀,整肅士風,交大學士、九卿議罪。大學士、九卿認為錢名世甚屬「悖逆」。按照這個罪名,錢名世至少要處斬,親屬九族也要遭殃。雍正帝卻不同意將錢名世處死,而是想出了一個比處死更損的處置辦法:「錢名世革去職銜,逐回原籍禁錮,御書『名教罪人』四字,由地方官製成匾額,張掛於錢名世所居之宅。」這塊匾額掛在錢名世的府上,使他比死還難受得多。雍正的這一招兒,豈不是太刻薄、太陰險了嗎!
乾隆朝的文字獄有很多是牽強附會、無理挑剔。如胡中藻《堅磨生詩抄》案,胡詩中有「一把心腸論濁清』,乾隆指斥說:「加『濁』字於國號之上,是何肺腑?」又有「老佛如今無病病,朝門聞說不開開」,乾隆說;「朕每日聽政,召見臣工,何乃有『朝門不開』之語?」胡中藻「從寬」處斬。從某種意義上說,乾隆對文字獄的處理更為殘酷、更為荒唐。這在乾隆處理「瘋漢文字獄」上更能明顯表現出他的殘酷,丁文彬、王肇基等都是精神病患者,因發狂想或渴望當官而寫的一些東西,被定為「逆案」,加之以死罪,而且乾隆還惟恐案主瘐死獄中,不能死在大庭廣眾之下,必欲提前給瘋子一個千刀萬剮,這就未免過於殘忍了。
文字獄中真正有反清思想的,為數甚少,大多數是無辜受害。有些甚至是為了獻媚討好,沒想到卻觸了刀口。魯迅先生對清初的文字獄有這樣的議論,讀來覺得非常深刻:
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奴隸只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一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准其講這樣的話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胡塗。
但是,清朝的開國之君是十分聰明的,他們雖然打定了這樣的主意,嘴裡卻並不照樣說,用的是中國的古訓:「愛民如子」,「一視同仁」。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這奧妙的,並不敢相信。但有一些簡單愚蠢的人們卻上了當,真以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親親熱熱的撒嬌討好去了。他那裡要這被征服者做兒子呢?於是乎殺掉。不久,兒子們嚇得不再開口了,計畫居然成功;直到光緒時康有為們的上書,才又沖破了「祖宗的成法」。然而這奧妙,好像至今還沒有人來說明。(《且介亭雜文.隔膜》)
對於清朝的文字獄,魯迅先生的妙喻深刻揭露了本質。統治者製造文字獄,就是要使人們「不再開口」,也不許有任何異端思想。士大夫們的風骨、氣節、生機,到清朝時已被無數的凌遲、殺頭摧殘殆盡,有誰還敢「處士橫議」呢?「萬馬齊喑究可哀」,清朝統治者才真正滿意了。

本書並非是系統的「文字獄史」,而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一些較為典型的文禍現象。既談不到全,也談不到專,並不能回答有關文字獄史的所有問題。而筆者所致力的方向,卻是使更多的民眾透過閱讀,來了解中國古代文字獄的輪廓。
不妨把這本書納入專題史的範疇,這本書(整套叢書大略亦然)在某種程度上注重了文學性,用文學的筆法來表現歷史事件,但是所能虛構和想像的部分,只能用在嚴謹的史料基礎中的一些細微的部分。這些細部是史志上無從記載的,譬如對某人心理活動的描寫,當然是不見於史乘的,但又是不離開事件基本框架的合理推斷。這些地方用了諸如描寫、渲染等文學筆法,但絕非歷史演義,也非小說,這種寫法確乎是一種嘗試,究竟最後能成為一種什麼樣的風貌,似乎還沒有可以比照、借鑑的東西。
筆者雖然也時常沉溺於史籍,但都是為了文學史、文化史的研究的歷史背景參照,有寫過幾本書,但從來沒寫過純粹的史學著述,因而沒有底氣,也沒有資格來談史學方法論問題。但我明白這樣一點:書寫出來,是為人們看的。我也知道,有些著作在當世可能少有問津,而在後代卻可以成為「不朽」。但我認為,書的對象,首先應該是當代人。寫的是古事,卻是為當代提供「史鏡」。
就這本小書而言(全套叢書都有這種期許吧),就是既要具有史學品格,又要能夠得到廣大讀者的青睞,也許自期甚高,「取法乎上,僅得其中」,盡力而為吧!

內文試閱
「平生文字為吾累」——烏台詩案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繫之舟。問汝平生事業,黃州、惠州、瓊州。」這是大詩人蘇軾對自己貶謫生涯的寫照。黃州、惠州、瓊州,是蘇軾後半生的主要貶所。黃州,是他貶謫生涯的「第一站」!
貶謫黃州,與其說是不幸,毋寧說是萬幸。因為,他是從殺頭之罪中又撿回了一條命。摸摸腦袋,恍如再生。
黃州貶謫,是「烏台詩案」的處理結果。而這「烏台詩案」,卻是北宋第一號的文字獄!
「烏台詩案」的背景牽涉到「王安石變法」這樣一個重大歷史事件。很明顯,蘇軾是變法的反對派。蘇軾被捕入獄的罪名即是作詩譏諷新法,謗訕朝廷。但是,「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評價是非常複雜的,遠非可以一概而論,而且也並非本書力所能及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變法與反變法、新黨與舊黨之爭,已逐漸蛻變為權力傾軋的朋黨之爭。「烏台詩案」發生的元豐二年(西元一○七九年),王安石已經第二次罷相,退居於鐘山。而朝中的「新黨」,多是一些已經蛻化的「變法派」。因為王安石推行新法,遭到朝中一些元老重臣的激烈反對,只能起用一班新進之人,這些人資淺位卑,現在有了升進的機會,於是拚命表現,他們不管新法推行的實效如何,總是望風承旨,說新法如何如何受百姓歡迎,王安石是個個性十分倔強、聽不得不同意見的政治家,他當然只願意聽這些「讚歌」。因此,當時的新黨之中,頗有一些品行不端、為士林所鄙薄的人。譬如呂惠卿,本是王安石一手拔擢起來的,後來為了攫取權勢,竟不惜出賣王安石,把王安石排擠出朝,自己占據了相位。一手製造「烏台詩案」的李定、舒亶等人,也都是聲名狼藉、為士大夫所不齒的小人。
「烏台」也就是御史台。所謂御史台,是朝廷的糾察機構,權力甚大。當時任御史中丞的是李定,這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長官,李定原是王安石的門生,中了進士以後當過定遠尉、秀州判官等地方官。當王安石推行新法正需要人才的時候,孫覺把他推薦出來,因善於逢迎而很得王安石信任。李定的母親去世,按封建禮制,為人子的應辭去官職,守喪三年,而李定貪戀官位,匿喪不報,這在封建社會尤其是禮教盛行的宋代,可以說是很卑鄙的行為,因而當時議論紛紛。另一個和李定一起羅織蘇軾罪名的御史台官員是舒亶,時任監察御史裡行,此人也以善於深文周納、置人於罪而著稱。他們在蘇軾的詩文中找到了許多譏諷新法的內容,於是萬分興奮,具本參奏,彈劾蘇軾侮慢朝廷,甚至有不臣之心。參本上奏後,神宗皇帝下詔逮問蘇軾,一場文字獄由此而興。
離開京師已是八、九年了。從杭州到密州,從密州又到徐州,這一年(元豐二年即西元一○七九年)三月,東坡奉調為湖州知州,遠離了政治鬥爭漩渦中心的朝廷,身為太守的東坡並未全然超脫。當年,王安石推行新法,蘇軾和司馬光等人堅決反對,兩派人物政見不同,朝中充滿危機,蘇軾兩次給神宗皇帝上書,力辯新政之不可行,措辭十分激烈,現在想來,都不禁滿身冷汗。「陛下自去歲以來,所行新政,皆不與治同道。立條例司,遣青苗使,斂助役錢,行均輸法,四海騷動,行路怨咨,自宰相以下,皆知其非而不敢爭。……自古存亡之所寄者,四人而已,一曰民,二曰軍,三曰吏,四曰士,此四人者一失其心,則足以生變。今陛下一舉而兼犯之。青苗、助役之法行,則農不安,均輸之令出,則商賈不行,而民始憂矣。並省諸軍,迫逐老病,至使戍兵之妻,與士卒雜處其間,貶殺軍分,有同降配,遷徙淮甸,僅若流放,年近五十,人人懷憂,而軍始怨矣。內則不取謀於元臣侍從,而專用新進小生,外則不責成於守令監司,而專用青苗使者,多置閒局,以擯老成,而吏始解體矣……」上書的時候,東坡甚至懷了必死的決心,「俯伏引領,以待誅殛」。但皇上是寬厚的,並沒有把東坡治罪,但王安石的親戚謝景溫(當時任侍御史知雜事),藉機彈劾蘇軾,說他丁憂歸蜀的途中,濫用政府的衛兵乘舟商販。王安石於是派人窮究此事,但終無所得,只好不了了之。東坡心裡明白,這場風波,當然是因他反對新法的態度引起的。他覺得在朝廷裡很難乾下去,於是便自請外放,熙寧四年(西元一○七一年),他被派做杭州通判,於是帶著眷屬來到了人間麗都——杭州。
杭州也好,密州也好,徐州也好,東坡改變不了他那外向的性格,也改變不了對朝政的關心。他時常把酒臨風,夜泛西湖,笑聲朗朗地吟誦著新作的詩篇,西子湖畔,望湖樓上,他留下了多少千古傳誦的秀句佳什: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飲湖上初晴後雨》)
黑雲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亂入船。
卷地風來忽吹散,望湖樓下水如天。
(《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樓醉書五絕》)
這些詩作幾乎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的。作為一個詩人,杭州給了他那麼多揮之不去、寫之不竭的詩材,而東坡也沒有辜負這上蒼的賜予。
然而,東坡並非僅是一個詩酒流連的文人,並不是我們印象中那個總是舉著酒杯,吟著「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的「謫仙人」,他還是一個深切關心民生疾苦的地方官,在幾任知州的位上,他為百姓辦了許多實事。在徐州,他組織軍民抗洪搶險,修建防洪堤壩,深受百姓愛戴。
作為父母官,他不時地深入鄉村,考察百姓的生計與生產狀況。「青苗法」等新法的一些政策,由於有關官員為了邀功請賞,爭取政績,在推行中採取了強行分配的硬性規定,給百姓造成了很多痛苦。和著對新法的不滿,蘇軾在他的詩中屢屢排遣這種情緒。如果說「諷刺新法」,像《吳中田婦嘆》這樣一些詩是並不冤枉的。
今年粳稻熟苦遲,庶見風霜來幾時。
霜風來時雨如瀉,杷頭出菌鐮生衣。
眼枯淚盡雨不盡,忍見黃穗臥青泥!
茅苫一月隴上宿,天晴獲稻隨車歸;
汗流肩赪載入市,價賤乞與如糠粞。
賣牛納稅拆屋炊,慮淺不及明年飢。
官今要錢不要米,西北萬里招羌兒。
龔黃滿朝人更苦,不如卻作河伯婦!
這裡不僅描繪出青苗法、免役法所造成的流弊,而且用漢朝的龔遂、黃霸這樣恤民寬政的好官來反語譏刺推行新法的官員,這自然難免使新黨諸人如芒刺在背了。
蘇軾是天下聞名的大詩人,他的詩一寫出來便不脛而走,很快便傳到京師。新黨人物對蘇軾的詩文中的「刺」深為不滿,也多方留意。於是他們一天天在收集蘇軾的材料。
蘇軾的口沒有遮攔,蘇軾的筆也沒有遮攔,他對胞弟蘇轍說過:「我如果覺得某件事情不對,就像飯菜裡發現一隻蒼蠅,非吐出來不可。」而且,他經常大開玩笑,語涉譏刺,常常使用雙關語,使一些謹慎的人聽了都覺得提心吊膽!
剛到湖州任上,他就給神宗皇帝上了一份謝表,表中寫道:「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這份謝表也惹出了麻煩,謝表中所說的「新進」,就是指李定這類新黨中的得勢新貴。這個字眼當然不無嘲諷之意,李定得知,甚為惱火。「這不明擺著是罵我們嗎?豈可忍之!不除此人,不解我心頭之恨!」於是,李定、舒亶、何正臣這幾個御史台官員,便摘出謝表中的幾句,還有蘇軾所作《靈璧張氏園亭記》中「古云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等語,鍛成罪狀,說蘇軾「侮慢聖上」,奏請逮捕治罪。
御史台的差吏,奉了皇帝的詔命,策馬飛奔,直往湖州。而湖州太守蘇軾,還在書房裡吟詩,哪裡知道大禍即將臨頭!
七月上旬,剛剛下過幾場暴雨,壓住了暑熱;現在天氣轉晴,太陽出來,轉眼間又熱了起來。蘇軾想起來自己珍藏的那些字畫,自從到了湖州以後,從未拿出來曬過,只恐連日陰雨,使書畫受潮,於是,便命人把它們都拿出來,放在院子裡曝曬。
眼前這幅墨竹,是文與可的手跡。文與可即文同是當朝著名的大畫家,湖州畫派的開創者。這位名畫家是蘇軾的表兄,兩人情誼甚篤。蘇軾也善畫墨竹,老師恰正是文與可。文與可不僅是一位畫家,在為官任上也是一位體察民瘼的好官。在政治傾向上,和蘇軾是相同的,不過文與可不像蘇軾那樣外溢,所以表面看來較為超脫。文與可也以蘇軾為知己,他說:「世無知我者,惟子瞻一見識吾妙處。」
蘇軾一邊看著文與可的墨竹,一邊想起先前的趣事。文與可畫竹,開始時不自貴重,無論誰請他作畫,他都馬上給人家畫;後來求畫的人太多,都拿著縑素求他的墨竹。文與可畫得太累了,便把這些縑素扔在地上,罵道:「乾脆拿這些東西做襪子吧!」後來文與可從洋州太守任上罷職回來,蘇軾正在徐州當太守,文與可給東坡寫信告訴他:「我近來告訴那些士大夫:『墨竹一派,徐州蘇軾所作甚佳,可往求之。』這些襪材,這回可要堆到你那裡去了。」又在信尾題詩一首,其中有「擬將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蘇軾覆信說:「竹長萬尺,應當用絹兩百五十匹,知兄倦於筆硯,就把這些素絹給我吧!」文與可看了以後,笑道:「我是隨便寫的,真有二百五十匹絹,我就用它來買田歸老了。」可是,就在當年的正月二十日,文與可病逝於陳州,蘇軾想到此處,手撫畫卷,有淚如傾。
蘇軾正在怔怔地想著心事,家人忽來報說弟弟子由派人來了。東坡把他請進客廳,那個人氣喘吁吁,身上沾滿了灰塵,急急地向蘇軾報告說御史台派人來逮他,請他速作準備。原來蘇軾的好友王詵駙馬先在朝廷聽到了消息,連忙派人到南京找到子由,請他設法通知蘇軾,於是,子由派來的信使提前一步趕到了。
聽了這個消息,蘇軾愕然,半天說不出話來。李定那些人的敵意,蘇軾是知道的,可沒有想到災禍來得如此之速。家裡人勸他:「老爺,還是暫避一時為好,收拾一下,趕快走吧。」蘇軾長嘆一聲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縱使躲到天涯海角也無濟於事,徒然連累家人和朋友,不如泰然受之吧。」
不到兩個時辰,御史台的差吏到了。根本不容通報,這位御史台的官差皇甫遵帶著士兵便闖了進來。登時庭院裡充滿了緊張、恐怖的氣氛,四個士兵分立兩旁,手裡握著腰刀,真是如臨大敵一般。蘇軾身穿太守的官服迎了出來。因為有了思想準備,他的臉色很鎮定。皇甫遵當堂宣布了皇帝的詔命,要蘇軾跟他即刻動身。
蘇軾說:「我知道我冒犯了朝廷,早晚有此一劫,恐怕難逃一死,請允許我同我的家人告別。」
老爺被朝廷逮捕,全家人驚懼萬分,無不哭泣,蘇太太哭得最是傷心,看到官差如此凶悍,大家都感到老爺此一去是凶多而吉少,恐怕成了永別了。
蘇軾自有蘇軾的幽默,即便是在如此嚴峻的時刻,他仍然不失這種幽默的性格。他用手為太太拭去眼淚,笑著說:「夫人,臨別我給你講個掌故聽吧。宋真宗東封泰山,歸來途中,遍訪天下隱者,得到杞人楊朴,楊朴本以能詩著名。真宗召見楊朴,問他能否作詩,他回答說:『不能。』真宗又問他:『臨行有人作詩送你嗎?』楊朴又回答說:『也沒有。惟有臣妻寫了一首絕句:且休落拓貪杯酒,更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裡去,這回斷送老頭皮。』真宗大笑,賜還歸山,並且給其一子官做,以為養資。那麼現在夫人難道不能也像楊處士妻子一樣,寫一首詩送我嗎?」聽了丈夫的趣話,蘇太太忍俊不禁,破涕為笑了。
長子蘇邁,陪同父親一起隨押解的官差到京師去,父子踏上這凶險的路程,家人望著他們的背影,止不住又哭聲一片……。
剛剛行到宿州,御史台的命令又下,搜查蘇軾家中文稿。於是,州郡長官望風希旨,派遣如狼似虎的吏人。到了蘇府,團團圍住,把蘇府上下翻了個底朝天,將所有詩稿、文稿盡行搜去。蘇軾家人幾乎被嚇死。差人走後,蘇太太氣得哭罵:「就是因為好著書,才惹出來這些災難,把人嚇得這樣!」於是,把書燒了大半。待案件結束後,蘇軾回到家中,搜尋整理,已經損失了十之七八了,詩人禁不住跌足嘆息。
押解赴京的路上,蘇軾以為這次自己必死無疑了,便起了自殺的念頭,過揚子江時,便要自投江中,一死了之,但是差吏看管甚緊,使他沒有死成。到了御史台的監獄裡,他又要以絕食求死,後來神宗派使者到獄中,對獄吏有所叮囑約束,獄吏對蘇軾較為客氣,才使蘇軾打消了這個念頭。
聽到這位大詩人被朝廷逮捕拿問,湖州、徐州、杭州一帶百姓無不憂慮。於是,他們為蘇軾作解厄齋一個多月。
蘇軾從七月二十八日被捕,八月十八日關進御史台監獄,然後便開始了長達三十多天時間的審訊。
昔為太守,今為囚徒。李定看著坐在被告席上的蘇軾,心中不禁一陣得意,不過表面上裝得十分嚴肅。
李定拿出蘇軾在杭州時期前後的詩作百餘首,要詩人承認是在惡意攻擊朝廷,最明顯的要數寫在杭州的《山村五絕》了。如第二首:
煙雨濛濛雞犬聲,有生何處不安生。
但令黃犢無人佩,布穀何勞也催耕。
御史們指摘這是諷刺朝廷鹽法峻刻,不便於民,當時販私鹽者多帶刀仗,詩中取西漢時龔遂故事,意謂但使鹽法寬平,令人不帶刀劍而買牛買犢,則自力耕耘不勞勸督。這不是嘲諷鹽法之苛嗎?
如第三首: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御史們指出,這首詩的諷意更為明顯。詩中意謂:山中之人飢貧無食,雖老猶自採筍蕨充飢,當時鹽法太峻,僻遠地區沒有鹽吃,動經數月。古之聖人,能夠聞韶樂而忘味,山中小民,又怎可淡而無鹽?其實,蘇軾所寫,乃是當時實錄。蘇軾曾記述說:「私販法重,而官鹽貴,則民之貧而懦者,或不食鹽。往在浙中,有數月食無鹽者。」(《上文侍中論榷鹽書》)這是當時朝廷鹽法峻刻所致。
如第四首:
杖黎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御史們指出,這是諷刺青苗法、助役法之不便。詩中說農民得了青苗錢,馬上就在城中胡亂花了。
再如《游風水洞二首》中「世事漸艱吾欲去,永隨二子脫譏讒」之句,是誹謗朝中大臣為小人爭進;《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絕》其四有句:「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戲子由》詩中有云:「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是諷刺新法之法律不足以致君堯舜。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前後所摘,有七八十處。
蘇軾渾身有口也無法辯解,只好承認詩中多有批評譏刺新法之意。
有些詩作,並無深意,只是即興之作,但也被深文周納,指為「謗訕」,如《和陳述古十月開牡丹四絕》之一:
一朵妖紅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
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閒花得少休。
御史指為此詩乃是譏諷當時執政大臣,以比化工但欲出新意,使小民百姓不得休養生息。
還有更可怕的羅織,御史們摘出蘇軾的《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其二,作為置他於死地的「殺手鐧」。詩云:
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凌空未要奇。
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
他們拈出這個「龍」字,說蘇軾有「不臣之意」。因為「龍」象徵在位的皇帝,應該只能說龍在天上,不能說龍藏在地泉裡。御史王珪說這是「不臣孰甚」!這個罪名倘然成立,蘇軾的頭又安可保全?這是李定他們最為毒辣的一招,如果說前面所述那些詩還有批評時政的蛛絲馬跡,那麼這首《雙檜》中的「蟄龍」被御史說成是侮慢皇帝,有不臣之意,這可純粹是無端的羅織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蘇軾可並沒有給嚇糊塗,他當然知道這個罪名的份量。御史聲色俱厲地問:「快說,『蟄龍』究竟有無諷意?」蘇軾徐徐答道:「王安石詩中有『天下蒼生待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我詩中的『蟄龍』,便是此龍!」御史聞之,瞠目結舌,半晌說不出話來。
李定、舒亶他們下決心置蘇軾於死地,他們整理好案捲上報給皇帝,列舉了蘇軾許多詩文中的「罪證」,說他侮慢皇帝,嘲諷大臣,不尊敬朝廷,舉出數點理由論證蘇軾該殺。「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奸,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李定的意見再明確不過了,那就是一個字:殺!現在,只等著神宗皇帝的批覆了。皇上的態度究竟是怎樣的呢?御史們還不清楚。
蘇軾在獄中已是兩個月了,連續的審訊,使他身心極為疲憊。好在宋朝優遇士大夫,沒有肉刑,不然他早就被打得體無完膚了。審訊已近尾聲,案子快要完結了,朝廷究竟會如何處置他呢?李定、舒亶這些小人,早就對他切齒扼腕,審訊中又處處羅織,栽以「欺君」罪名,御史台的意見必是死刑。皇上只是照準,自己的「老頭皮」就非斷送不可了!蘇軾躺在台獄的木板床上,呆呆地望著鐵檻,不免一陣陣胡思亂想。月光清冷,獄室內外一片黯淡。已是深秋十月了,蘇軾感到了秋風的侵逼,身上一陣陣發冷,就著月色,看看自己的手臂,一條條青筋凸現出來,倘若照照鏡子,一定是「斯人獨憔悴」吧。想著想著,蘇軾又發出了一高一低的鼾聲……。
早晨,陽光射進了獄室。獄門開了,「噢,是給自己送飯來的。」自從進了台獄,都是長子蘇邁來回送飯,在親戚家裡做好,然後走很遠的路送到獄中。蘇軾與蘇邁約好,平日無事,送飯時只送肉與青菜,萬一有了凶信,便送魚以為信號。蘇邁一直是按這個約定給父親送飯的。最近,糧食吃光了,蘇邁到陳留去取,便把送飯的事委託給親戚。蘇軾聞到了一股香味,打開蒙在籃子上面的毛巾一看,不禁怔住了,菜盤裡放著一條鮓魚。這豈不是告訴他,朝廷已經定下把他處死嗎?蘇軾腦袋「嗡」的一下,一片空白……(蘇軾哪裡知道,這是一場虛驚。親戚一時忘了蘇邁的囑咐,想給他烹條魚換換口味,卻把蘇軾驚呆了。)
東坡自忖必死,不免前思後想,自己的前半生經歷,一幕幕在頭腦裡映過。他思念家人,想到蘇太太臨別時的淚水,不免唏噓再三。他想見子由一面。子由是他最親愛的弟弟,兩人情感之深篤,遠遠勝過一般的兄弟。他和子由一起離開家鄉,赴京趕考,又一起金榜題名,當時傳為一時佳話,真可謂是「兩枝仙桂一時芳」,後來又一起宦海浮沉。可是,由於官所異地,他們卻很少見面,更多的是書信往來,詩詞唱和。兄弟倆政治觀點始終相同,但性格卻明顯有別,子由內向、謹慎,不易衝動,遇事冷靜;子瞻卻豪放、樂觀,有什麼吐什麼,心中的祕密掩飾不住。子由的性格倒更像個穩健的兄長,子瞻反倒似一個活潑的弟弟。弟弟子由無論是在書信裡還是當面,都不斷地提醒他,倒像他的保護神!
蘇軾時時懷念子由,他給子由的詩詞中留下了千古不朽的雋永傑作。嘉祐六年
(西元一○六一年),兄弟倆在鄭州分手,子由寫了《懷澠池寄子瞻兄》,蘇軾的和詩寫出了「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的名句;熙寧九年(西元一○七六年)的中秋佳節,蘇軾在密州任所,面對天上皎潔的皓月。他舉杯遙思子由,寫下了家喻戶曉的《水調歌頭》:「……轉朱閣,低綺戶,照無眠。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現在,東坡想到自己恐怕命不久矣,提筆寫下了兩首給子由的詩,以為絕筆: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
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雨夜獨傷神。
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
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珰月向低。
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
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予以事系御史台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作二詩授獄卒梁成,以遺子由,二首》)
寫罷這兩首詩,把它疊好,交給獄卒梁成,求梁成轉交給子由。梁成素來敬重蘇軾的學問人品,因而對蘇軾十分客氣,處處照顧他,每天還弄來熱水,讓蘇軾燙腳。蘇軾覺得梁成可靠,把這兩首詩託付於他。梁成鄭重收好,對蘇軾說:「先生儘管放心。萬一先生不測,我一定會把它交給子由先生的。」
神宗這幾天悶悶不樂,心中頗為煩躁,御史台送上來的案卷他已翻閱了再三,但他難下決心來殺蘇軾。蘇軾固然對新政不滿,處分是必然的;但如果按御史台的意見處以極刑,恐怕也太過分了吧。御史以「世間惟有蟄龍知」為主要罪狀之一,說蘇軾有「不臣之心」,這明顯是深文周納。御史台的態度,反倒引起了神宗的不滿。前幾天王珪來呈送案卷時,特意指摘《雙檜》詩,說這是「不臣孰甚!」神宗聽了,拂袖站起,冷冷地搶白說:「詩人之詞,怎能這樣分析!蘇軾自詠檜樹,與朕有何相干?」王珪聽罷,方才不敢言語。昨天,神宗暗中派一個小宦官到獄中去查看蘇軾的起居之狀,小宦官回來稟報說:「蘇軾適才睡下,鼻息如雷。」神宗對左右說:「朕知道蘇軾心中沒有什麼大的虧心之處,故此能安睡如常!」
幾天前,下面呈來故相王安石的親筆急信,這位退隱鐘山的故相,聽說蘇軾被捕下獄,且有性命之虞,十分著急,馬上給神宗上書,請皇上赦免蘇軾死罪。信中有言:「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這更提醒了神宗,國朝以來,優遇士人,未嘗有殺士大夫之先例,何況又是蘇軾這樣的天下奇才呢?平心而論,神宗對蘇軾的才華是深為欣賞的。
可是,御史台諸卿非要堅持他們的判決,態度十分堅決,說倘若寬貸蘇軾,就是廢弛國法,使整個變法前功盡廢。舒亶前日又來請示,說蘇軾與眾人勾結,「公為朋比,可置而不誅乎?」無異於是催促神宗趕快下詔處蘇軾以極刑。
神宗的臉色陰鬱,在宮中踱來踱去。
年事已高的太皇太后曹氏,看到神宗不悅之狀,問他究竟有何心事,神宗回答祖母(曹后是仁宗的皇后,英宗即位,曹後垂簾聽政。神宗即位,尊位太皇太后)說:「現在廷臣中有人謗訕朝政,御史準備處以極刑,等待最後的裁處。」太皇太后說:「莫非說的是蘇軾吧?昔日仁宗策士,得軾、轍兄弟,大悅,說:『我今又為子孫得兩個太平宰相!』蘇軾、蘇轍,是仁宗皇帝給你留下的人才啊!我近來不豫,你說要大赦天下,為我祈禳,可嘉你一片純孝之心。可是無須你赦天下兇殘之徒,只要赦免了蘇軾,我願足矣!」神宗聞之,慌忙給祖母叩頭,說:「皇孫即依太皇太后之旨!」
神宗下詔,貶蘇軾為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事。
蘇轍、張方平、司馬光、范鎮等與本案有關者,或貶謫,或罰銅。
至此,「烏台詩案」宣告結案。
蘇軾年底出獄,真是恍如再生,他摸了摸自己的後脖梗,自言自語道:「不意老頭皮尚在!」
正是元豐三年(西元一○八○年)的元月一日,蘇軾離開了京師,踏上去貶所黃州的征程。
路漫漫,風蕭蕭,還有多少磨難、坎坷在等著這位大詩人!
「平生文字為吾累」,蘇軾一生,果如斯言!
「烏台詩案」是北宋最有名的文字獄。它的政治背景,是王安石變法時期的新舊黨爭,蘇軾在政治上屬於舊黨,而且是舊黨的一員幹將,御史台的官員舒亶、李定等都屬新黨的營台。這場詩禍的根源便在於黨爭間的傾軋。
御史台指摘蘇軾之詩以為「罪狀」的,其中果真有對新法譏諷「謗訕」的(如前所舉),從這點上看,蘇軾未必有多大的「冤枉」。但是,因為詩中對新法有所諷刺便投入大獄,並欲置以重刑,這本身就是文字獄的惡劣行為。而在一般沒有政治內涵的寫景抒情之作中,挑出個別字眼來,深文周納,鍛鍊成罪,指為有「不臣之意」,這就更為惡毒了。舒、李等人雖為新黨,但其人品之卑下,不為士林所齒,於此事足見一斑。由此可見,北宋中後期的新舊黨之爭,固然有變法與反變法的內容,但其間的朋黨色彩也是較為明顯的。幸好北宋的政治環境相對來說是較為開明的,宋神宗也比較清醒,所以,這場詩禍的結局不至於太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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