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

原文書名:


9789869541695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
  • 產品代碼:

    9789869541695
  • 系列名稱:

    喚起
  • 定價:

    1300元
  • 作者:

    宗喀巴大師
  • 頁數:

    672頁
  • 開數:

    19x26
  • 裝訂:

    精裝
  • 上市日:

    20180514
  • 出版日:

    20180514
  • 出版社:

    大喜文化
  • CIP:

    226.962
  • 市場分類:

    佛教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宗教類
  •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第一本《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詳解
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最終實修,掌握〈毗缽舍那〉要義!
〈毗缽舍那〉詳解有輕鬆易懂的圖表,可立刻進入勝觀法要!

《廣論》毗缽舍那,是以破他宗立自宗的方式,來詮釋中觀應成派所許的空正見,主要是以正理破中觀自續派及自許中觀應成派(不是真正中觀應成派的見解),並旁破唯識派及小乘經部、有部。意即若俱備《宗義》所詮四部派安立勝義諦及世俗諦的見解,並修學《廣論》毗缽舍那,即使没有學習辯論技巧,仍然可以獲得思辯的理路。若依此抉擇理路的等流習氣,學習《廣論》下士、中士、上士、乃至奢摩他,可以獲得《入中論》云:「真俗白廣翅圓滿,鵝王列眾生鵝前,承善風力而超過,諸佛德海第一岸。」所說的世俗福德資糧、佛之色身因及中觀應成派所詮之勝義甚深道次第,成就佛法身之因。而且能?有次第有系统於一座完成勝義諦與世俗諦的思惟修。

時下亦有解釋《中論》之中觀見,但見不到以破他宗成立自宗的破立之正理抉擇,也無法辨別中觀應成派與中觀自續派及其他宗派之差別,故無法真正獲得龍樹菩薩及月稱論師所詮釋的中觀應成派之空正見。即使學了《廣論》下士、中士、上士,也無法累積佛色身之福德資糧,因為沒有依《廣論》毗缽舍那所詮空性之正理攝受來思惟抉擇。如此,仍由無明所攝的一切行持等,所得到的也僅是今生、來世的有漏之樂,無法獲得真正解脫成佛之正因。故唯有依《廣論》毗缽舍那所詮之理路,才能真正圓滿了達中觀應成派之空正見。故我輩獲得暇滿人身應倍加珍惜努力修學《廣論》毗缽舍那。

所謂理路思惟,如《量論》所云比量即是依止淸淨正因,於自所欲知隱蔽分,作新生不欺誑之耽著智。故串習《廣論》毗缽舍那的理路,依著刹那生滅之正理抉擇下士之念死無常三根本九因相之反面執常的顚倒知,而起下士道之量。乃至依無我之正理抉擇破除實有所成立的常、樂、我、淨及十二缘起,而以量証成中士道的四諦十六行相及十二缘起。最後由名言假立之緣起之正理破除,由執實有自性的不希求佛果怯弱及損害心,而生起菩提心。因為只要執實有自性定引生煩惱,如此有損菩提心及菩薩戒。此如《入中論善顯密義疏》云:「大悲心、無二慧、菩提心是佛子因。」

目錄
釋義者簡介
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簡介
第01 講(廣論P399+1~)……………………………………… 1
第02 講(廣論P399+3~)……………………………………… 17
第 03 講(廣論P400+3~)……………………………………… 32
第 04 講(廣論P401+6~)……………………………………… 48
第 05 講(廣論P402+1~)……………………………………… 55
第 06 講(廣論P406+2~)……………………………………… 69
第 07 講(廣論P406-4~)……………………………………… 78
第 08 講(廣論P410+4~)……………………………………… 93
第 09 講(廣論P412-2~)………………………………………105
第 10 講(廣論P416-6~)………………………………………119
第 11 講(廣論P422+4~)………………………………………130
第 12 講(廣論P424-1~)………………………………………139
第 13 講(廣論P427-2~)………………………………………149
第 14 講(廣論P429-1~)………………………………………161
第 15 講(廣論P432-4~)………………………………………171
第 16 講(廣論P433+4~)………………………………………180
第 17 講(廣論P435-1~)………………………………………192
第 18 講(廣論P436-1~)………………………………………196
第 19 講(廣論P438-3~)………………………………………203
第 20 講(廣論P441+5~)………………………………………214
第 21 講(廣論P443+2~)………………………………………221
第 22 講(廣論P444+7~)………………………………………225
第 23 講(廣論P446+1~)………………………………………233
第 24 講(廣論P447+7~)………………………………………239
第 25 講(廣論P448-4~)………………………………………242
第 26 講(廣論P450+1~)………………………………………247
第 27 講(廣論P451-5~)………………………………………251
第 28 講(廣論P452+5~)………………………………………256
第 29 講(廣論P453+6~)………………………………………261
第 30 講(廣論P454-6~)………………………………………267
第 31 講(廣論P455-3~)………………………………………273
第 32 講(廣論P456+2~)………………………………………276
第 33 講(廣論P457+4~)………………………………………281
第 34 講(廣論P459+1~)………………………………………288
第 35 講(廣論P460+3~)………………………………………293
第 36 講(廣論P460-4~)………………………………………297
第 37 講(廣論P462+1~)………………………………………304
第 38 講(廣論P462-2~)………………………………………309
第 39 講(廣論P464+4~)………………………………………315
第 40 講(廣論P465+6~)………………………………………320
第 41 講(廣論P466-6~)………………………………………325
第 42 講(廣論P467-3~)………………………………………329
第 43 講(廣論P468-4~)………………………………………333
第 44 講(廣論P470+5~)………………………………………338
第 45 講(廣論P470+5~)………………………………………344
第 46 講(廣論P470+5~)………………………………………351
第 47 講(廣論P470+5~)………………………………………359
第 48 講(廣論P470-4~)………………………………………364
第 49 講(廣論P471-1~)………………………………………376
第 50 講(廣論P473-6~)………………………………………388
第 51 講(廣論P474-1~)………………………………………403
第 52 講(廣論P476+2~)………………………………………412
第 53 講(廣論P479+1~)………………………………………422
第 54 講(廣論P481+3~)………………………………………432
第 55 講(廣論P482-2~)………………………………………443
第 56 講(廣論P485+4~)………………………………………450
第 57 講(廣論P487+2~)………………………………………457
第 58 講(廣論P489+8~)………………………………………466
第 59 講(廣論P492-3~)………………………………………476
第 60 講(廣論P495+2~)………………………………………483
第 61 講(廣論P498+3~)………………………………………492
第 62 講(廣論P501+1~)………………………………………500
第 63 講(廣論P503+2~)………………………………………506
第 64 講(廣論P505-5~)………………………………………513
第 65 講(廣論P508+3~)………………………………………520
第 66 講(廣論P510-5~)………………………………………527
第 67 講(廣論P513+4~)………………………………………533
第 68 講(廣論P515-6~)………………………………………539
第 69 講(廣論P517-4~)………………………………………545
第 70 講(廣論P520-7~)………………………………………554
第 71 講(廣論P523+3~)………………………………………559
第 72 講(廣論P525+5~)………………………………………565
第 73 講(廣論P528+4~)………………………………………573
第 74 講(廣論P531-6~)………………………………………581
第 75 講(廣論P534+6~)………………………………………588
第 76 講(廣論P537-3~)………………………………………596
第 77 講(廣論P541+1~)………………………………………603
第 78 講(廣論P544-3~)………………………………………614
第 79 講(廣論P547-5~)………………………………………622
第 80 講(廣論P551+4~)………………………………………630
第 81 講(廣論P555+4~)………………………………………639
第 82 講(廣論P558+5~)………………………………………646


內文試閱
菩提道次第廣論
毗缽舍那 NO.01
《菩提道次第廣論》後半部的〈毗缽舍那品〉,在南傳稱為vipassana,或現代稱其為“內觀”。但,在北傳漢地,乃至藏傳,都稱其為“毗缽舍那”。首先,先來理解為什麼要學習毗缽舍那?我們知道所有的佛弟子都想要解脫輪迴生死,乃至究竟成佛。由於這樣的緣故,所以,學習毗缽舍那是佛弟子最重要,且是最主要做的一件事情。

何謂“輪迴”?所謂輪迴就是被煩惱及業力束縛住,而不斷的在六道當中取蘊體,此即稱為“結蘊相續”,而結蘊相續就是所謂的“輪迴”。由於輪迴最主要是在識體。也就是因為識體顛倒的造作,產生了業力,令有情不斷的在輪迴當中取蘊體。一取蘊體就一定會有痛苦。為什麼?因為只要取了蘊體至少會有病苦。當然其它經文也說到了,如生、老、死…等苦,這些痛苦都是一取蘊體就必須承受的。因此,認識輪迴最主要是從認識“識體”開始,而且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既然輪迴是在識體,其反面的解脫,也是在識體。因此,認識識體是非常重要的。既然輪迴是識體,解脫也同樣是在識體。因此,學習毗缽舍那主要的就是要讓我們了解輪迴的識體是那一種情況?解脫的識體又是怎樣的情況?如果不了解輪迴的識體,同樣的,也不可能了解解脫的識體是怎樣的情況了。

輪迴的識體在十二因緣當中是為初支無明。既然談到無明,那麼就來了解何謂無明呢?我們知道無明是個顛倒識體,只要談識體,就一定有其所對境。因此,我們要更進一步的來理解,為什麼識體會成為顛倒呢?想要了解顛倒的識體,當然首先一定要了解識體的所對境是什麼,包括為什麼於所對之境成為顛倒呢?顛倒又是什麼呢?這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想要了解輪迴的識體,就一定要清楚的了解到識體是如何的顛倒?包括對於境的顛倒又是什麼?有關於這些,經典上有說:諸法的存在是相互觀待,緣起而有的。但是,顛倒的識體卻把緣起諸法執為實有。只要執為實有,就會成為非緣起、非觀待。我們學習毗缽舍那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認識輪迴的識體是如何的顛倒。如果輪迴的識體沒有認識清楚,想要解脫,乃至成佛,那是不可能的。因此,了解識體對於其所對境顛倒執為實有的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這就識體的作用一定有其所對境,而識體之所以顛倒,一定是來自於對其所對之境顛倒執為實有。若不了解其所對之境的顛倒在哪裡,根本不可能了解識體的顛倒在哪裡。既然要了解識體的顛倒,那要怎麼理解呢?當然,最重要的是必須依著佛陀的教誡,也就是必須依著佛陀在經典中所告訴我們的教言,尤其更須依著佛陀所授記的龍樹菩薩…等所造的中觀諸論著,及佛陀所授記的無著…等諸大菩薩所造的唯識論著。

總而言之,不論是中觀、不論是唯識,都是要讓我們透過經論理解顛倒的識體是什麼?同時,顛倒的識體又如何將所對境的這一分實有在心識展現出來?這就譬如身體有病,首先要把病因找出來。病因沒有找出來,就無法對症下藥而達到療病的效果了。此中是以“病因”來形容無明的識體。無明識體於所對境,令其成為顛倒。想要了解顛倒的因是在哪裡,就一定要透過經教的學習。沒有透過學習經教,當然是不可能了解的。當透過經教的學習以後,理解這一分無明識體的顛倒以後,再依著中觀的見解,或唯識的見解,把這一分對於其境顛倒的這一分遮除,而獲得解脫。

識體的顛倒是來自於對境的顛倒。如果能夠將對“境”顛倒執為實有的這一分遮除,顛倒的識體就會轉成正確的識體。進一步來說,當我們將實有的這一分遮除,即成為非實有,且這分非實有是屬於無遮分。以無遮而呈現出來的這一分非實有,即是空性。當然在其它很多論著當中也會說到空性,但,這個地方一定要理解:除了無遮分所顯現的非實有這一分是正確的空性之外,並沒有一個離開無遮的這分非實有,還有一個空性可以讓我們證到。若執為有一離開無遮的非實有還有空性的話,這是錯誤的。對於正確與否在學習時必須要釐清楚。

空性所要對治的是實有。因此,在學習毗缽舍那時最主要的是認識顛倒識體。也就是對於無明的所對境的這一分實有,必須認識清楚。如同剛才所說的,要把所對境的這一分實有遮除,一定要依著佛陀所授記──龍樹菩薩所著中觀論著當中所說之正理,以及無著菩薩所著唯識論著當中所說之正理,是如何的將實有遮除。如果能夠依著龍樹菩薩、無著菩薩所說之正理,將無明耽著境為實有的這一分遮除,即證得了非實有。於證得此無遮分非實有的當下,即證得空性。對於教理當中所說的證空性的這些過程,如果不清楚,即使廣閱三藏十二部經典,或努力的作修行,乃至把法界所有的善事都作盡了,跟解脫一點關係都沒有。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龍樹菩薩說過:解脫的不二法門就是空性。其意即為真正要獲得解脫,唯有空性一個法門而已,其它法門都不是解脫之正因。總之,空性是要對治實有,對於這一分實有是來自於無明識體的顛倒的執著,所以,依教依理認識識體的顛倒,是非常重要的。

當現量證空性獲得解脫時的這一分識體,稱之為無我智慧。當然無我的智慧也是個識體。既然是識體,就有其所對境。其所對境即是境上的空性。由於無明顛倒的識體執境為實有,而空性──無我的智慧,即是將境上的這一分實有遮除。遮除後之無遮分──非實有,就是空性。這分空性在人上稱之為人無我,在法上稱之為法無我。所以,前面說到:輪迴是識體,解脫也是識體。同樣都是識體,差別點在哪裡呢?這就是學習《廣論》〈毗缽舍那品〉的重點。

佛教內部派所說的毗缽舍那,分別以大乘、小乘來作解釋。之所以會分為大乘、小乘,主要是他們各自所解釋、所詮釋的空性都是依據佛陀三轉法輪所開出來的。第一轉法輪是在鹿野苑。佛陀剛成就佛時在鹿野苑轉苦、集、滅、道四聖諦法輪,其所對機唯有小乘根性,所詮釋的唯有人無我,而說法有我。第二轉法輪是在靈鷲山,以轉《大般若經》為主。此法輪所面對的所化機唯有大乘,而沒有小乘。故所轉的唯有法無我究竟的空性。如《大般若經》有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此中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就是空性,此為第二轉法輪所詮之義。第三轉法輪是在廣嚴城宣說,其所宣說的也是空性。但是,第三轉法輪所對機是唯識根器者。同樣也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

既然所詮空性是依著三轉法輪,如是空性也會有三種。第一轉法輪所詮空性所面對的只有小乘根器者;第二轉法輪所詮空性唯有大乘根器;第三轉法輪所詮空性含攝了大乘、小乘。當然這三轉法輪都是為了要讓眾生得到解脫,尤其是第二轉法輪和第三轉法輪所談的不僅是解脫,乃至要令眾生成佛。

進一步來講,空性所要斷除的、所要對治的是輪迴的根。佛陀三轉法輪所詮釋的三種空性,那麼是不是這三種空性都可以對治輪迴的根呢?可是輪迴只有一種啊!因此,假設這三種空性都可以斷除輪迴的根,那麼是不是表示輪迴會有三種呢?如果輪迴有三種的話,就會產生非常大的過失。這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此中所謂的過失,也就是說:第一轉法輪所詮釋的是四聖諦;第二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是依著《大般若經》所說:一切諸法無我。第三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是依著《解深密經》所說的一切諸法無我。輪迴既然只有一種,卻講了三種空性,是不是會有三種輪迴呢?如果有三種輪迴,那就會有很大的過失。此過失是什麼呢?如果依著第一轉法輪所詮釋的四聖諦,而證得阿羅漢果。此聖果位是依著第一轉法輪而獲得,並不是依著第二轉法輪,更不是依著第三轉法輪。因此,過失就產生了。也就是說,依著第一轉法輪所詮釋的四聖諦所獲得的阿羅漢果,並沒有依著第二轉法輪,也沒有依著第三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而獲得阿羅漢果。因此,會有一種阿羅漢,仍會有煩惱。也就是說:會有依著第一轉法輪所詮釋的四聖諦,獲得了阿羅漢果,仍然會有第二轉法輪及第三轉法輪所說的煩惱。依此理而說:如果阿羅漢還有煩惱的話,這是所有佛教內部派所無法接受的。同樣的道理,如果以第二轉法輪所詮釋的一切諸法無我,而獲得阿羅漢果,他卻沒有依第一轉法輪,及第三轉法輪,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依著第二轉法輪所詮釋的一切諸法無我所獲得的阿羅漢果,仍會有第一轉法輪所要斷的煩惱、或第三轉法輪所要斷的煩惱呢?同樣的,也會有獲得阿羅漢果仍有煩惱的過失。

當時印度、西藏大德皆說第二轉法輪依著《大般若經》所詮釋的空性即是中觀應成派的空正見,此空正見是最究竟、最圓滿。這個觀點可以參考當時印度中觀大論師──月稱論師所著的《入中論》…等諸論當中所說。論中有云:如果沒有依中觀應成派所說的空性而來修學,僅依中觀自續派、唯識派所詮釋的空性,是無法獲得真正的解脫。為什麼?因為他們所詮釋的空性僅是成熟道而已,並不是真正的解脫之道。因此,想要獲得真正的解脫,一定要依著中觀應成派的見解。而這本《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品〉的重點主要開出了中觀應成派、中觀自續派之間微細的差別,並對於相似中觀應成派之見解加以破除。所以,宗喀巴大師說:如果能夠理解中觀自續派所詮釋空性之所破,是通往中觀應成派最殊勝的方法。當然,也要旁涉大乘唯識派的見解,及小乘經部宗、一切有部之見解。

總結來說:不論是南傳,或是北傳,乃至藏傳,解脫乃至成佛的道次第,所依據的絕對不會離開三轉法輪。前面說過,第一轉法輪主要所化機是小乘部派,其所詮釋的是四諦法輪。然,在小乘部派也講到:三轉法輪。不過,他們所謂的三轉法輪只不過是依著四聖諦以三次來詮說,而稱為:三轉法輪。此三轉法輪和大乘部派所說的三轉法輪是不同的。大乘部派所說的三轉法輪含攝了大、小乘的空性。因此,如果學習了《菩提道次第》的下士、中士、上士,乃至後面的止、觀,不僅可以具足判斷內、外道的能力,同時,也能夠了知佛教各部派所闡釋的空性的差別點。譬如對於三轉法輪所詮釋三種空性哪一種是最究竟?哪一種是最了義、最圓滿…等等,都能夠清楚的了解,因此真正種下未來解脫成佛的資糧。在《現觀莊嚴論》當中說到:學習三乘道──即學習第一轉法輪所詮釋的四諦法輪;學習第二轉法輪所詮釋的一切諸法無我,及依著第三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是菩薩利益有情所欲成辦之事。因此,要成為菩薩,非得要學習三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不可,同時須將三轉法輪所詮釋的空性,拿來作對比,並抉擇出最微細的空性、最究竟的空性。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品〉當中對於這些作了清楚的闡釋。不僅如此,《菩提道次第廣論》前半部的下士、中士,及上士,可以拿來實際的作思惟修行,但真要拿這三士道作為思惟修行的內容,又非得要依著後半部的〈奢摩他品〉和〈毗缽舍那品〉不可。舉個例子來說,譬如以下士道所說的無常來說,依宗義來解釋的話,我們會說:無常是屬於隱蔽分。既然是屬於隱蔽分,就必須依著正因、依著正理遮除心識執為常的顛倒識體。將常見遮除以後,所顯示出來的是剎那生滅之認知,這時候就真實通達了下士道所說的無常。舉這個例子來說明,《菩提道次第》下士、中士、上士,除了文字學習之外,還要拿來實修,這些都還要學習〈奢摩他品〉,及〈毗缽舍那品〉,才能真正的了解。如果對於下士道所說的無常是隱蔽分…等不清楚的話,就不可能在心識上操作,當然就更談不上實修了。不但,下士道所說的無常是隱蔽分,中士道所說的苦、集、滅、道…等,乃至上士道的發菩提心…等,都是屬於隱蔽分。由此依理來說明,《菩提道次第》的下士、中士、上士,真要拿來心識上操作、實修的話,一定要學習後面的止、觀二品。

上面所說的道理,主要是要特別說明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的重要。因為《菩提道次第廣論》不僅詮釋大乘、小乘解脫成佛的道次第,尤其本論的〈毗缽舍那品〉把三轉法輪各部派所詮釋的空性,都作了對比,並抉擇出最圓滿、最究竟的空性。不僅如此,學習了本論的下士、中士、上士及後半部的止、觀之後,可以將唯識見、中觀見在一座上拿來思惟觀察,抉擇出最究竟、最圓滿的空性。因此,如果能夠善巧學習本論的〈毗缽舍那品〉,就可以抉擇出最究竟、最圓滿的空性了。

佛陀告訴我們:修學佛法一定要獲得人身。我們現在都已經獲得了人身,因此,不僅要依著《菩提道次第》修學出離心、菩提心…等。更要盡能力的學習《廣論》後面的〈奢摩他品〉,及〈毗缽舍那品〉。

參考《菩提道次第廣論》p61+3──
《入胎經》云:「雖生人中,亦具如是無邊眾苦,然是勝處。」《入胎經》的意思是說:雖然投生在人道中,有無邊的眾苦,可是人道是非常的殊勝的地方。不僅殊勝,而且無量劫以來,獲得人身是非常困難的。故經又云:「諸天臨沒時,諸餘天云:願汝生於安樂趣中。」既然諸天人面臨死亡時,其它的天人都會祝願他投生到安樂趣──人道,可見投生到人道雖然有無邊的眾苦,可是還是殊勝之處。為什麼說人身極為殊勝呢?因為唯有人身才有辦法修學佛法。當然欲界天也可以修學佛法,也可以證道。譬如《俱舍論》當中所舉:天家家、人家家的例子。由此說明,要在欲界天證道,非得要在人道時已熏習見道濃厚的習氣不可。所以,經論才會說:人道殊勝。因為在人道如果沒有修學而獲得現量證空性的習氣,投生到欲界天,完全是在享受,根本無法修學佛法。而且《廣論》在下文接著說:「雖然是在上界天──色界和無色界,絕對沒有第一次獲得見道的聖者位。」意思就是說明:投生到色界、無色界想要獲得聖者位,必須在人道已經現量證空性,才能在將來投生到色界、無色界時,繼續修行,獲得阿羅漢果。因此,色界、無色界能夠獲得阿羅漢果,剛開始也必須在人道獲得聖道。如果一開始沒有在人道修學獲得空性的話,即使獲得初禪定、二禪定,乃至無色界的定的話,投生到色界、無色界仍然無法修學佛法。依此經典才說,色界、無色界亦會成為無暇之處。為什麼?因為投生到色界時,由於色界的器世間非常清淨,無法生起苦受。由於無法生起苦受,就絕對無法生起出離心。如果出離心沒有生起來,怎麼可能通達空性呢!出離心生不起來,菩提心也不可能生起來。又,以色界來說,只要心識一起作用,下一刻馬上入定,因此,根本無法聞、思佛法。而無色界來說,根本就沒有色法。沒有色法,當然就無法聽聞佛法了。因此,《入胎經》才說:人道非常殊勝。既然獲得了人身,一定想盡辦法拼命的修學佛法。現在我們不僅獲得了人身,同時也學習了《菩提道次第廣論》,甚至也有學習止、觀的因緣和條件。所以,必須在身體還可以運用的時候,好好的學習。不僅下士、中士、上士必須好好的學習,包括後面的止、觀也都要修學。為什麼呢?如同上面所說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毗缽舍那是抉擇出佛陀三轉法輪,何種為最究竟、最圓滿的空性,依此空性未來世絕對可以解脫乃至最後成佛。而獲得空正見的習氣非得在這一生已獲得人身時要不斷的熏習。所以,無論如何這一生一定要學。為什麼呢?因為生命一天一天的過去、一個月一個月的過去,一年、一年的消失。等到有一天,身體不能用的時候,想學習都沒機會了!所以,必須趁著現在有能力、有條件,想盡辦法學習。不僅如此,人身殊勝的地方在這裡,而且將來各位如果有因緣的話,修學到密法時,此於無上密續的經典也有說:修學密法唯有靠人身。其它沒有辦法。從上面所說的,要跳出輪迴生死沒有出離心不可能,有了出離心,沒有學習無我空慧,也不可能解脫。同樣道理,要走大乘道的話,非得要有菩提心。沒有出離心,不僅無我空慧、菩提心都生不起來。所以,就顯教來講,出離心、菩提心、無我空慧,這一生都要努力的學習,在心識生起。這些次第在《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已圓滿的作了介紹。再以這個基礎學習密法。這些一定要靠人身。整個六道輪迴來講,一開始天人不可能修學佛法,色界、無色界根本也不可能。畜生道是極端的愚癡也不可能。餓鬼道、地獄道是極端的痛苦也不可能。因此,《入胎經》才說:人身雖然有痛苦,可是人身的痛苦並沒有像地獄、餓鬼那麼痛苦。人身也不會像畜生道那麼愚癡,是苦、樂參半,也不像天人一樣極端的享受。因此,站在輪迴來說,人身是非常的殊勝,絕對不要浪費。怎麼說呢?獲得了人身,即使這一生當皇帝、當總統、或富貴人家,死亡後,什麼都沒有了!隨著業力又再輪迴,甚至墮三惡道。但是,如果獲得了人身這一世好好的修學佛法,種下未來解脫。只要在心識生起中觀應成派無我空慧的覺受──聞所成慧,只要一生起來的話,絕對種下未來解脫的因緣。因此,這個地方才作這樣的說明、鼓勵:不僅要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前面的下士、中士、上士,後面的奢摩他品和毗缽舍那品,也一定要想盡辦法修學。為什麼?剛才有說:《菩提道次第廣論》後面的毗缽舍那品,是抉擇佛陀三轉法輪所詮釋不同的空性,尤其是把中觀應成派的空性很細膩的抉擇出來。當然,除了《菩提道次第廣論》之外,還有很多論著也會談到空性,可是,大部分的論著只有談某一部派而已。雖然有其它的論著,同時也會論述四部派。所謂四部派就是三轉法輪所開出的空性而產生的部派見解。他們雖有論述,可是都是簡略的論述。並不是像《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品拿四部派很細膩的抉擇,而且以正因來成立中觀應成派。依著中觀應成派所詮釋的空性才能獲得解脫。所以,這本《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面的章節所詮釋的是非常的殊勝。為什麼非常的殊勝呢?就如同前面所說的,《菩提道次第廣論》整本的修行是把唯識、中觀的見解含在下士、中士、上士修學,到後面的〈毗缽舍那〉決斷出唯有中觀應成派的空正見是最究竟的。舉個譬喻來說,中觀派所詮釋的空性道理是要破除唯識派所詮釋的空性不究竟的道理。同樣的道理,唯識派所詮釋的是要破除小乘部派所安立的法有我。因此,如果不了解小乘部派所說的法有我的道理,也不能真正圓滿的了解唯識見所詮釋的空性道理。同樣的道理,如果要真正了解中觀應成派的道理,如果對唯識派、小乘部派不了解的話,真正中觀的道理,你也不能理解。所以,學習這一本《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毗缽舍那〉是非常重要的!往昔的印度大論師,包括現在的藏系大德,他們都認為中觀應成派是最究竟的。所謂最究竟一定要透過各位努力學習、對比抉擇以後,才會清楚,不要僅是鸚鵡學語,人云亦云。所謂學習、對比是經過自己本身審思、思考:為什麼中觀應成派最究竟?透過你的思惟,在你的心識建立起來的,這才能說真正獲得中觀應成派的見解,也就是你才可以真正獲得龍樹菩薩最究竟的空性見解。

行菩薩道一定要自利及利他。所謂的自利就是要把綁住輪迴生死的煩惱障乃至障礙成佛的所知障斷除。透過剛剛所說的,要獲得中觀應成派空性的見解,非得了解中觀自續派、唯識派的見解不可,同時也要了解小乘部派所詮釋的空性。一般即使佛法學習了很久,對於沒有學習宗義的話,就絕對無法具足有小乘部派空性的見解,當然也無法具足唯識派的見解,更無法具足中觀的見解。如果無法具足佛陀三轉法輪所詮釋空性的見解,不要談利他,連自利都沒有辦法。為什麼?因為連最起碼的成熟道都不具足,更何況是解脫道。如同前面所說,中觀自續派以下大小乘部派對於空性的詮釋,是成熟道,中觀應成派所詮釋的空性,是最究竟、最圓滿,是真正的解脫道。以自利來說,當透過學習、對比、抉擇以後,站在自己斷除煩惱障、所知障來說,空性是直接的正因。站在利他來說,學習各部派所詮釋的空性,可以度化不同根性的無量無邊的有情。如《現觀莊嚴論》所說:學習三乘道是菩薩所要成辦的事業。一切有情總括來講,就只有三種種性,就是聲聞種性、獨覺種性,還有菩薩種性。因此,不論站在自利、利他來說,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毗缽舍那〉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簡介